三讀通過!快遞包裹次數頻繁 3千元以下要課稅


jaar1234 wrote:
要求集運商多開幾個...(恕刪)



印象中,收貨人是一樣的沒用


除非你有很多人頭可以報關



話說,轉型正義,請大家多多支持
skistosais wrote: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恕刪)

這有啥用?現在可以在便利商店取貨
每次換一家店,輪著送就好了,還不是一毛錢也徵不到

直接規定個人進口貨物要報身分證字號不就好了,用這個查就沒有什麼洞好鑽了
除非弄出很多人頭,不然要逃稅就沒那麼容易

都搞不懂這些人,修法修不到重點,用一些奇奇怪怪的方式就以為能行

非凡所選 wrote:
這好像是520前送入的,當時行政院長是張善政,只是最近三讀通過
來源在這: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8C7207107B474646
個人感覺這會對網拍業者有差而已(買掏寶回來台灣賣),
對於一般常逛掏寶的民眾應該沒差(不太可能都一直跟同一間店買吧)


這招對賣家沒用吧.

賣家很多都是把寄貨地直接填買家家裡, 也就大陸寄來, 直接寄送到買家.

買家轉帳到賣家.

hello
麻煩呀,為了規避稅還得動腦筋。
這個萬萬稅的政府什麼時候才願意作好最基本的路平?
macacafly wrote:
這招對賣家沒用吧....(恕刪)

不太有臺灣賣家直接從淘寶訂了寄給買家吧
包裝上又不是沒有託運單,那誰還跟他買?
這樣做生意是做不起來的
都嘛是等訂單差不多了才下單,自己再另寄

如果你說的是大陸賣家,進口稅本來就是跟進口人徵的,跟賣家無關
不是己經過半數了 到底誰在秀下限

blood0819 wrote:
不太有臺灣賣家直接從淘寶訂了寄給買家吧
包裝上又不是沒有託運單,那誰還跟他買?
這樣做生意是做不起來的
都嘛是等訂單差不多了才下單,自己再另寄

如果你說的是大陸賣家,進口稅本來就是跟進口人徵的,跟賣家無關

+1

等於臺灣賣家要想辦法找人頭分散地址。。。

oyc4388 wrote:
網拍代購影響比較大...(恕刪)



其實是對消費者影響比較大吧!!

直接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就好了

所以啊!! 我現在每天都活在滿滿的幸福中呢...........
blood0819 wrote:
每次換一家店,輪著送就好了,還不是一毛錢也徵不到
直接規定個人進口貨物要報身分證字號不就好了,用這個查就沒有什麼洞好鑽了


一、我買的經驗,個人進口貨物也要報關喔,無論是用掏寶或民間集運,都需要身分證字號,我也被抽查過,付稅金之後,那一包不如在台灣買,哈。

二、那種台灣代購,直接從大陸寄到買家地址的生意,可能多少會受到影響。
看到有網友說,為了這種跟小門小戶收不了多少稅金的事,去執行這個法令,要花多少資源?更可能壓縮到原有稅務人員的時間精力,反而少抓幾個欠稅大戶,國庫是賺到?還是虧到?

反正台灣很多呆民,只會單方面想到多收稅是好的。
然後任由政府作這種,看手錶打翻水的笨事。

有些小事為何不去抓,就是考慮整體機器運作效率,追求高cp。

如果國民黨送案,讓它通過的也是民進黨。
國民黨如果做不好,也一樣要罵。民進黨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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