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秦偉「罪證明確」求刑49年性侵8女起訴10罪

求刑49年..
法律上字字都要注意..
求歸求..判刑還是在於法官..
很多案件都知道台灣法官...!!!???
這只是求刑...並不是定讞..
狗子2008 wrote:
先想想15年怎麼過...(恕刪)




現在是要先弄個醫師團


開幾張醫生証明才對
我是女生,但我沒那麼同情那些自稱是受害者的女性.
因為從頭到尾聽起來,他們都是半推半就,或是相信秦偉真的愛他才答應上床.
如果一個男的今天說愛你,跟你發生了性關係,隔天不愛了.
這只能說是遇人不淑,而不能翻臉說前一天自己是非自願的吧.
除非有證據說他是下藥迷姦,或是用強的在當下違反女方意願
要不然怎麼能說他是性侵犯?

台灣的法官不一定會重判

奶嘴法官太多
且看後續如何吧
挺他的藝人教友
不是說只有上帝才會懲罰他嗎?
行房記錄器很重要啊,今天還跟你情投意合,明天翻臉咬你強姦。 可怕可怕⋯

秦偉又不是灌醉也不是硬逼或拿刀強迫,自願跟他發生關係的,還不是想從他那貪得好處? 像是介紹進演藝圈或是交個藝人男友炫一下。

不過連未滿18的都吃真的是太過份了點,呵呵⋯

求刑跟宣判差了十萬八千里,連10幾年前的都一起出來補刀,一點直接證據都沒有,難不成沒證據說你有罪還真的有罪嗎? 為什麼隱忍十幾年?
這種累犯 不因該單單入獄求刑 要多加一個化學去勢 放出來就不會再犯了

ebola01 wrote:
2016年11月04...(恕刪)


他是被火紋身後產生了災後心理變態嗎!??

還是得了性上癮症??
台灣法律無期座滿也不過15年
不像外國動不動就幾十年
看過秦先生幾次
旁邊馬子真的都很正
這比把女的殺死判還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