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sh15 wrote:團隊的紀律也很重要,而有功也要敘獎...........結案!.(恕刪) 獎懲分明,本來就是再正常不過~不過這個"小隊長",在群組嗆聲,還把這樣的內部群組PO出來~我是不知道"小隊長"要不要帶隊員啦,如果隊員跟他意見相左,也來這套....
一)執行防災宣導、值班勤務、消防安全檢查、備勤救災、水源調查、搶救演練、裝備器材維護勤務時,穿著消防工作服。不知道備勤救災跟被勤有沒有差?消防工作服是不是制服?當然這是台北市的法規 其他縣市就不清楚了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system/wfSOP_Content.aspx?SOP_NO=P01000001
asdtw wrote:消防工作服是不是制服?.(恕刪) 當然是阿,甚麼叫"制服",就是制式服裝阿~像上面那個30年前的老兵說的那樣假設今天這個"小隊長"(小隊長也是官哪~)下半身穿著工作服,上身穿內衣(很熱啊,節能減碳,無可厚非)碰到狀況,就這樣衝過去,我無話可說我相信他的長官也不敢多說...------------------你完全穿得一副路人甲的樣子待在局內備勤?就跟你穿的花花綠綠在營區中一樣~有沒有這種人?有阿,官阿~(而且是很少數的不適任人員)
我目前在消防分隊服替代役,值班要穿制服,而規定上,被列於救護、搶救的人員也需穿著制服。不過實務上,准許備勤人員穿著合適的便服,但需承擔出勤時要盡速換裝的責任。彈性的規定是人性考量,不要把此當天經地義,理虧還起應跟人起衝突。.....現在可好,要擔心可能因此按規定從嚴,雷到全部人了= =
傲笑憐 wrote:事件就不重複了,很...(恕刪) 我就是理盲的那一個....比起一個只會守規矩,樣樣求照規矩來的我寧願要一個把救人時間擺第一位的,更重要的是,他把人救活了代表他沒有因為疏忽把事情搞砸這也是現在公務體系的膏肓病...只求照規矩章程不要出錯,長官也不求表現,就只愛找這些小皮毛小毛病來彰顯自己的官威看那LINE內容寫得很明白了,"從嚴議處"你的手下今天盡責救了人,然後長官只看到這服儀不符規定,拿權威出來壓人唉...說太多了今天新聞報說那個獲救的家屬寫信去給小隊長求情我只想告訴他,方法錯了...現在選情告急打電話給該轄區的市議員,馬上就開記者會了,那個嗆人懲處的大官馬上吃土
算是經常路過消防隊.辦公室/寢室裡...怎樣情況不知道.外人能看到的都有穿制服,頂多保養器械,打掃之類,會上衣脫掉穿得隨便點.偶爾看過,大約是已下執勤,但仍得留守,會有穿運動服繞消防隊跑步練身體.----------------長官似乎是故意挑毛病,雖是肚量問題,但並沒罰錯.1.執勤沒穿制服.這點當事人也說知道不合服儀規定,被罰認栽.2.路過看到有人溺水.當然也沒道理先回消防隊換衣服,再來救人.3.是當事人先服儀不整,然後才發生緊急救人.而他在反駁長官時,卻倒因為果,急著救人怎有時間換衣.樓主說網友理盲,就是很多人把邏輯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