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校年資不得併計取得領終身俸資格 現退役官兵震驚

國防部證實這段錄音對話內容為真,應答者是國防部資源司退役轉任的文職人員

資源司人員說,
「修法後已將退除給與的基準提高,鼓勵大家留下來,難道部隊有這麼難過,多一天都待不住嗎?」
申訴者則回應,
「這問題可能要問自殺的人,問我不準。有些人待不過去,連那一小時都待不過去」。
資源司人員反詰:
「軍校這麼多年下來,一路走來,再辛苦再累再大挫折,也是一路克服過來」;
但申訴者說,
「你講的話實在太對了,我也相信好好幹國家會照顧我,但我相信了18年,現在告訴我年資不適用。而立法院都網開一面讓國防部自行解釋,國防部卻從嚴看待」。

====================================================================
我不相信你所言,
因為我看到你所為。

國防部裡的軍人到底是被施了甚麼魔法而不挺袍澤?
國防與教育兩部從頭爛起。

Hamata wrote:
真的只會說 X 話
以前當預官時, 在陸軍官校受訓, 那裡的規定太多, 比部隊還難混


學長好,哪一期預官什麼官科是在陸軍官校受的訓呀?
義務役49期步科是在步校,學長也是義務役?
夜半星辰 wrote:
垃圾車你又來彩衣娛親...(恕刪)


哈哈哈 rustycar,原來翻譯是叫垃圾車,
跟野雞發言人有點87%像。

綠營真是人才輩出,每天娛樂台灣人。
rustycar wrote:
啥毀?? 培養的時候...(恕刪)


那員工訓練期間不必算勞保年資囉?
llyujen wrote:
那員工訓練期間不必算勞保年資囉?
同樣道理而言,確實不應該計入,建議馬上修法!

像我 10 年前當黑手學徒,起薪 8000 ;
做了 5 年才升到基本工資。
可見訓練期間確實不應該視為一般勞工。
不過勞保當然還是有算年資,就事論事不合理應該修法。
這個問題很有趣,再看看聯合報的報導,真相就明顯多了
這個跟以前不管行業別的年金規定一樣,都是故意在亂搞
原因就是故意要輸送利益,這就是人性
才沒管他以後會是對還是不對?

無聊查了一下法律規定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總共修了六次
前五次修改,第四條及第二十三條幾乎都沒什麼改變
就只有這次,今年七月一日實行的修正,第二十三條增加了這一段

軍官、士官就讀軍事校院期間之年資,得折算前項各款所稱服現役年資
,給與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但以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後退除者為限。

所以只要看看以前所有的原條文,就可知道一切了

第4條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自任官或
授予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適任證書之日起役;其服役區分如下:
一、現役:以在營任軍官、士官者服之,至依法停役、退伍、解除召集、禁役或除役時為止。
.....

第 23 條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時給與如下:
一、服現役三年以上未滿二十年者,按服現役年資,給與退伍金。
二、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
,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三、在現役期間,因作戰或因公致傷、身心障礙,經檢定不堪服役
,合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身心障礙就養基準者,按月給與贍養金終身,或依志願
,按前二款規定,給與退伍金或退休俸。

軍官、士官就讀軍事校院期間之年資,得折算前項各款所稱服現役年資
,給與退伍金、退休俸或贍養金。
但以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五日後退除者為限。

.

只要把第4條及第24條合在一起,就知道真相了,就是

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
服現役二十年以上,或服現役十五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依服現役年資
,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或依志願,按前款規定,給與退伍金。


用白話來解釋,就是任官之日起才能開始算,且再服役20年...才能領退休金
所以當軍校學生時,並沒有任官,何來的起算?

但現在問題是,以前的國防部或政府,有人會這樣做嗎?就跟玩年金制度一樣
要玩黑的利益才大,因為大家都高興,就這樣一直做下去了,能怎樣?

報紙說,以前監察院及審計部都不滿,所以現在才不得不改?
再來因法律也加上了條文,總算於法有據了,而退休年資得折算軍校年資
所謂的折算,應該就是打折與計算?而所謂的,得,就是裁量權,就是可做可不做都可
當然都只能是20年之後的外加了,而不是內含

那麼以前已經退伍了,要怎麼辦?賺到就賺到了,補些錢就好了,還能怎樣?

其實這跟退休年金制度一樣,軍公教以前不用交錢,但退休金一樣照領,還領的多
但現在不但要交錢,以後還要領更少,又能怎樣?

當然現役軍人可能是例外,因為政客玩募兵制,跟本沒兵,如不加錢哪來的兵?
政治本就很黑,不過人性可能更黑,看現在屏東的議員事件,真是很有感觸,屏東有白道嗎?
呵呵!
學生沒任官?!
以前的預校生的階級是上兵學生,官校生的階級是上士學生,領的是軍人補給證,所有生活管理、營務營規均同現役軍人受陸海空軍刑法及陸海空軍懲罰法節制,為啥學生年資不能折抵?依身分別來說,預校三年加上入伍訓三個月及官校四年,共七年三個月,均屬軍人身分,可是這個政府却背棄誠信,挾民粹不予承認相關年資,如此毫無誠信的三軍統帥,如何讓國軍信服?🤔🙄😲😱😰

Balason2001 wrote:
學長好,哪一期預官...(恕刪)

不是沒有,是你不夠老
46期官預飄過

ANDYLIU66Y wrote:
高中小學老師在學期...(恕刪)



學士初任敘等190,碩士敘等245,正式敘等才算年資,
(私校公校年資併計不論),不知道閣下所謂高中小學老師在學就算年資的言論從何而來?望請不吝賜教。
一戰,二戰打到最後,沒畢業的軍官也上戰場補充人力,只要你一踏進軍校一天你就得給統治者賣命,先不管啥法律,你想修成這麼嚴不能怪軍人,要怪上位者的心態。

民進黨就是這樣,對他有利的要求你要遵守法律。
對他沒利的就修法,或另外解釋。

這種亂權惑國的政黨要讓牠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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