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restart wrote:
剛才有網友看到peter...(恕刪)
1.有些狀況下可強制授權。
2.大陸明偷暗搶技術的事蹟不勝枚舉,重點是打官司幾乎不可能勝。即使勝了,也沒甚麼價值了。法院是共產黨開的。
下面報導只是一些例子而已。全世界哪個發達國家公部門曾如此公然做這樣的事?????
3.你可以看他寫的 "致命中國",很多更可怕的事。
對中國採強硬立場的白宮貿易顧問納瓦洛(Peter Navarro)形容說,「進入中國市場的美國公司天真又驕傲,卻遇上老練的中國竊取技術的手法,兩者的相遇成為致命的組合。」
機台都不准搬走
個體戶台商早期進去大陸的遭遇更悲情,台商若結束營業,要搬走機器,官方絕對不准搬走,根據台灣一位鑽石珠寶研磨商透露,就是因為中國不允許他搬走研磨機器,導致他近20年前破產,倉皇逃回台灣,妻子為此罹患憂鬱症。
美商杜邦遭暗巷捅刀?中國強迫外商技術轉讓手法曝光 邱立玲
2018年9月29日 10:25
美國媒體報導,中國強迫在大陸的美國等外商強制轉讓技術,為美中貿易戰的核心部分,白宮估計,中國盜竊技術跟商業機密,已造成美國企業每年至少損失500億美元。
長期以來,美國公司向華府投訴北京官方強迫他們交出知識產權,美商擔心這會減弱競爭力,也破壞創新的動力。最近因為中國希望在化學品、晶片、電動汽車等產業取得競爭優勢,強迫外商交出技術的動作更變本加厲,在美中貿易戰火下,大陸的美商對此尤其感到憂心。
IBM以「暗巷捅刀」形容中國報復的陰險
強制授權根據《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而來,一般必須先向專利權所有者申請、取得「自願授權」;失敗後,才可使用「強制授權」。但這種強制授權只限於少數情況使用,是為保護專利權所有者的利益。根據規定,當發生國家緊急狀況,或「其它特別迫切情勢」,任何國家都可免除了自願授權的程序,政府有權利授權給政府機關或其他團體合法使用受保護的專利,而且並不需要專利擁有者的同意,立即要求強制授權。例如中華民國 (台灣)行政院衛生署就是以「國家緊急情況」為由提出強制授權申請的,以強制手段取得製藥授權。不過,無論是自願或強制授權,專利擁有者仍然應該得到一定的授權金,所以都還是要付給專利權所有者一筆合理費用。這個授權金可以經由法律規定或是相關仲裁來加以決定。TRIPS有關強制授權的規定主要是在第三十一章,不過TRIPS的第 1, 7, 8, 27之1, 30, 以及44.章也都有提到強制授權。
TRIPS第31章的標題是Other Use Without Authorization of the Right Holder(其他無須經專利擁有者授權之專利使用),原本內容非常多,擷錄成以下五點。
各國政府可以依據其個別法律或規定,以最寬鬆的認定範圍來使用強制授權。
對於第三團體使用強制授權沒有任何限制,不過必須經由一定的法律程序。
在強制授權之前,必須先進行自願授權(voluntary license)的協商努力。
對於專利擁有者,必須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強制授權生產的產品只能在國內使用。
TRIPS其它相關強制授權的規定,在此不加以累述,詳見附件1。值得注意的是,強制授權生產的產品,只能在國內使用,不能出口到國外去。對於落後國家而言根本無法加以利用,於是在2001年11月20日世界貿易組織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上決定這個規定必須加以修改,通過了《關於〈TRIPS協定〉與公共健康的宣言》(WT/MIN(01)/DEC/2),肯定了發展中成員通過強制許可(compulsory license)解決公共健康問題的權利。
為了解決發展中成員因藥品生產能力不足而難於實施強制許可的困難,2003年8月30日,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通過了《關於執行多哈〈關於〈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與公共健康的宣言〉第6段的決定》(WT/L/540),決議允許經強制授權製造的學名藥可以出口到缺乏生產藥物能力的國家,不過這項決議一直到2005年世界貿易組織香港會談才定案。
2005年12月8日,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通過了《關於〈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修正案》(WT/L/641),以修改《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的方式,解決了發展中成員通過強制許可進口仿製藥品的問題。
美商杜邦遭暗巷捅刀?中國強迫外商技術轉讓手法曝光 邱立玲
2018年9月29日 10:25
美國媒體報導,中國強迫在大陸的美國等外商強制轉讓技術,為美中貿易戰的核心部分,白宮估計,中國盜竊技術跟商業機密,已造成美國企業每年至少損失500億美元。
長期以來,美國公司向華府投訴北京官方強迫他們交出知識產權,美商擔心這會減弱競爭力,也破壞創新的動力。最近因為中國希望在化學品、晶片、電動汽車等產業取得競爭優勢,強迫外商交出技術的動作更變本加厲,在美中貿易戰火下,大陸的美商對此尤其感到憂心。
IBM以「暗巷捅刀」形容中國報復的陰險
《華爾街日報》26日報導,揭露中國系統性盜取美商技術的手段,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手段以巧取豪奪技術,有時包括強制措施。但是,北京當局認為,這是進入中國市場的「門票」。中國財政部副部長鄒家怡也說過,「如果有技術轉移也是企業自由選擇,與政府無關」,可見官方的態度是「不作為跟放任」,中國廠商才會一直強迫合資的外商轉移技術。
若外商不甘心被盜走技術,在中國法院提告侵權案件,一定敗訴,法院是中共開的,當然不會懲罰中國廠商,有太多台、美、日、韓等外商吃了這種悶虧,因為外商敗訴的案例太多,所以,這些外商多半敢怒不敢言,他們怕公開投訴,會被中國官方報復。IBM副總裁Christopher Padilla曾經表示中國報復外商的方式有很多種,他以「暗巷捅刀」來形容中國的陰險。
不准台商搬走機器
個體戶台商早期進去大陸的遭遇更悲情,台商若結束營業,要搬走機器,官方絕對不准搬走,根據台灣一位鑽石珠寶研磨商透露,就是因為中國不允許他搬走研磨機器,導致他近20年前破產,倉皇逃回台灣,妻子為此罹患憂鬱症。
如今,20年過去,中國逼迫技轉依舊橫行無阻,上海的美國商會成員之中,有20%的美商都說曾遭施壓轉移技術,其中,有44%的航空業與41%化工業公司感受到「明顯壓力」,主要是中國認為這兩個產業具有戰略重要性。
無獨有偶地,中國歐盟商會9月18日公布2018年報告,痛批中國沒有兌現改革承諾,該報告也說,20%的歐盟在中國的企業指控被迫向中資轉移技術。
美國化學大廠杜邦當然難逃魔掌,《華爾街日報》報導,杜邦公司懷疑其在中國的合作夥伴張家港「美景榮」公司掌握該公司珍貴的化學技術,杜邦於2006年授權美景榮化學生產從玉米製成的Sorona纖維,而杜邦2017年對Sorona項目投資4億美元,這種纖維主要用來生產柔軟的紡織品。
中國調查杜邦,搬走電腦、恐嚇員工
杜邦花了一年多時間進行仲裁,控告「美景榮」,力圖阻止技術外洩,結果反而引來中國反壟斷調查介入。
在杜邦公司對「美景榮」提出訴訟後,在2017年12月,20多名中國反壟斷調查人員出現在杜邦的上海辦公室,要求提供該公司全球研究網路的密碼;調查人員列印文件,沒收電腦,恐嚇杜邦員工,還跟着一些人去廁所,並且要求杜邦對「美景榮」撤告。
華爾街日報也指出,訪談數十位美商的紀錄與文件顯示,中國強制手段包括合資企業對美商施壓,要求放棄技術;利用中國法院判決美國公司的專利與授權無效;派出反壟斷與其他調查人員。
許可審查機關與陸企掛勾,強迫外商交出商業機密
還有一招是在監管小組中安插專家,讓專家對中國公司傳送商業機密,舉電動車為例,外資要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才可以在中國量產電動車,外國車商員工爆料,證據顯示,監管官員與中國車商勾結,在許可審查的聽證會上,監管官員劈頭就問電動車的零件藍圖,外資被迫對合資的陸企透露這些商業機密,通常這些監管的官員會將零件藍圖交給中國企業,然後,陸企可以完全一模一樣複製外資的產品。
對中國採強硬立場的白宮貿易顧問納瓦洛(Peter Navarro)形容說,「進入中國市場的美國公司天真又驕傲,卻遇上老練的中國竊取技術的手法,兩者的相遇成為致命的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