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LEEEE wrote:你可以去請求解釋令...(恕刪) 法律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很明顯韓國瑜等人不符合那兩項標準如果你認為韓國瑜適用那你可以去請求解釋令阿CHLEEEE wrote: 至少這在業界不是特例...(恕刪) 照你這麼講台肥在同意借款之前為何宣稱曾請示金管會?
大馬1251 wrote:法律白紙黑字的明文規...(恕刪) 有人拿公司法15條去罰建商嗎?沒有幹幹麻去申請?如果民進黨政府覺得建商不能貸款給顧客為什麼不發文不動產同業公會明文禁止而是要帶風向說有人施壓強貸?另外韓國瑜有實際跟台肥借到錢嗎?沒有的話有違反公司法15條?
北漂彰化人 wrote: 應該是你自己小時候沒讀好書要不然就是社會經驗太少.我買房子的時候仲介說這間房子可以貸500萬,在簽約的時候沒有銀行的人在旁邊我就要求仲介要書面保證,如果銀行核貸不到500萬,仲介要以銀行利息貸給我差額的部分最後仲介提出保證才簽約.我..(恕刪) 鬼扯!你敢這樣跟仲介要求我保證仲介業者一定拿掃把把你轟出去。
CHLEEEE wrote:有人拿公司法15條去罰建商嗎?沒有幹幹麻去申請?如果民進黨政府覺得建商不能貸款給顧客為什麼不發文不動產同業公會明文禁止而是要帶風向說有人施壓強貸?另外韓國瑜有實際跟台肥借到錢嗎?沒有的話有違反公司法15條?...(恕刪) 給你幾個關鍵字,上市櫃,公司法,金融相關法規,特許行業台肥不是單純建商與單純公司有些事情也不是你建商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