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賣房子,建商保證可以向銀行貸款7成,但銀行最後因法令限制,只同意貸5成,因此購買戶96戶有80戶依法律程序發出存證信函要求建商履行合約,必須借款2成,問一下,這算是施壓建商嗎?
最後建商同意依約貸款給所有貸不到7成的購買戶,這是合約保障購買戶,這還要施壓嗎?
嘴砲人生 wrote:
你要跟草包要合約來看...(恕刪)
唷~ 怎麼突然都變台肥的代言人啦?
台肥的人都出來說話了~看不懂中文喔?
對此台肥否認施壓,強調這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原因是當年法令突然更改,豪宅貸款成數突然由一般的7成以上,降為5成,造成許多買家無法負擔,經請示相關主管機關後,才對有需要的住戶提供借款。
只是央行豪宅管控要求台北市豪宅貸款成數最高只能5成,等於要自備5成頭期款,結果由業主台肥借錢給購屋者 ,外界質疑這是變向規避央行管制,不過,央行表示不評論個案。
其實,從韓國瑜買房的時點2011年來看,是不符合豪宅定義,因此也就無貸款成數上限,只是後來央行祭出豪宅管制措施,讓購買措手不及,一下子貸款成數從7成變成5成,也就是說原本只要自備7成頭期款,後來變5成,中間的2成造成買方資金壓力。
不過,央行強調豪宅管制措施規範的是「金融機構」,對於「民間借貸」不論是企業對個人、企業對企業,並不在央行管制範圍,除非是由銀行提供借款才可能有違反規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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