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80000056 wrote:我們要設法打破「新四(恕刪) 以前被笑了 所以有搜尋吳淑珍 我覺得她很可憐 半身不遂當然沒辦法再生小孩了但是小孩子 像我表姐的小孩子 就很可愛 我會煮東西味他 他會來抱我大腿一直叫阿姨 抱起來還會親我 我們一起華平板 一歲多而已 有實還會打贏我 還有小地的小芬芬 本來什麼都不會 結果她自己用炸雞+蛤蠣白醬 我都下暈了 這種小孩 應該多生幾個 雖然小孩資很煩
月光橘子 wrote:以前被笑了 所以有搜(恕刪) 人類世世代代若是要能得以延續,就得要盡可能做到五件事:婚、生、養、教、責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跟責任,要能體會到公共利益要大於個人利益,從個人做起, 減少社會問題。
a0980000056 wrote:人類世世代代若是要能(恕刪) 你不懂得 女生都不想當女生的 會有月經 還要被男生那個 還要生小孩 但是表姐說小孩子真的是深上的一塊肉 男人永遠不懂這種感覺的表姐說 小嬰兒就好像是生命的延續 好像是一生的偉大成就 男人根本無法體會這種感覺
月光橘子 wrote:你不懂得 女生都不想(恕刪) 許多女性外表柔弱,但是內心堅毅剛強,令人敬佩。出社會的職場當中也不乏許多傑出的女性,巾幗不讓鬚眉!不過男女本來就有別, 在生理上本來就有相當大的差異,應該要對自己的生理特質,有深刻的自我認同感,自小對自己的生理特徵認同之後,慢慢強化自己內在剛強的心理素質,讓自己人格更加健全, 成為一個真正完全的個體。
a0980000056 wrote:許多女性外表柔弱,但(恕刪) 我看到你的說法 有點很感動得 你不像很多國中高中男同學 都拿女生的胸部與月經開玩笑 月經我們也不想要 胸部又不是要多大就有多大 女生有月經是因為以後要生小孩子的 媽咪說我們是為了人類再吃苦 爸比說有喜歡的男生 他會幫他學會很多東西 女生只是力氣比較小 所以現代社會都比頭腦 要自己專業我覺得很對
月光橘子 wrote:我看到你的說法 有點(恕刪) 我反對通姦除罪化還有一個更深層的理由,因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若是通姦除罪化之後, 法律的標準將會下修,就等同於道德的最低標準同步被下修。至少希望在原有的法律標準之上,建立更高的道德標準。畢竟沒有人樂於且希望遭到劈腿 , 對愛情不忠誠。更何況是已婚之後的外遇, 遇到對方對婚姻不堅貞, 有誰受得了!因此怎麼可以輕易的通姦除罪化呢?即便是有再多通姦除罪化的理由, 但我的論述立場已經很清楚了!不能除罪就是不能除罪!頂多將刑事訴訟法修改, 讓原告不得將配偶撤告,使有通姦事實的雙方,都遭到相同的判刑!以維護原告配偶權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