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alann wrote:
這裡面有哪一句是自由心證??

而不是由證據來佐證的

簡直胡說八道


法官的論理法則錯誤引起多數人的質疑。
jasonhustock wrote:
我沒水準 沒學問 (恕刪)


警員沒有責任嗎??

你自己說警員有沒有責任???

法律是如此規定

法官可以違法判決嗎??

如果可以,就把法律廢除

你不就是我說的

"不相信專業,只要專業不符合你意,就是恐龍的人嗎!!"

講不下去,就耍賴

反正我就是認為殺警該判死刑

法官是恐龍

你它x的幾歲啊

江湖險惡

回家去吧

居然問那警察怎麼辦
陳小春2525 wrote:
論理法則



論理法則

願聞其詳

請舉例
陳小春2525 wrote:
他就知道求醫了,怎會(恕刪)


你的這種說法就是說

只要是精神病患就醫定會殺人嗎??

那你有性器官

就一定會性侵害嗎??
jackalann wrote:
警員沒有責任嗎??你(恕刪)


所以 警察被殺 是他自己的問題??!!

這就是支持法官的人的言論

大家看到了!!??

喜歡的都拿去配吧!!!

確實是江湖險惡

殺警察的都無罪了

大家走路小心!
陳小春2525 wrote:
所謂經驗法則,係指吾(恕刪)


ok

請舉例
jackalann wrote:
ok請舉例(恕刪)


你現在就是在違反多數人的經驗法則了。
jasonhustock wrote:
所以 警察被殺 (恕刪)


是的,這個案件

警察要負一部分的責任

但法官並沒有去提及

畢竟死者為大

如果一開始保持安全距離

警員並不一定會死

的確真的只能自認倒楣

這就是人生

有哪一個法官會甘冒大不諱判無罪

但在法律的天平上

一條人命重要

還是法律的正確性重要??

打了這麼多

唉!!!

子曰:不可與之言,而與之言

你不懂的
陳小春2525 wrote:
你現在就是在違反多數(恕刪)


So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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