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案的判決書的主文

總共69頁

一個審判庭有三個法官

審判長寫了69頁的判決書

鉅細靡遺的詳細記錄與闡述其如此判決的理由

然後被莫名其妙的新聞記者如此毀謗

被愚昧的群眾如此糟蹋

台灣需要的是司法改革嗎??

要改革的應該是無知的群眾吧!!!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0R5Hwjadzqnw9zNZIy3tFrHtT28nEQSRH77Fs16O8BE/edit
jackalann wrote: 鉅細靡遺的詳細記錄與闡述其如此判決的理由...(恕刪)


「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卻是很空洞的一種話;它聽起來好像講到問題的癥結,實際上卻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所以這種話聽起來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做廢的。」 
天子門生 wrote:
「所謂廢話,就是一種(恕刪)


所謂渾人,就是一種明明愚蠢明明不懂,卻自以為是,空口狂吠,還自以為得意的人
恩...

這讓我想起網路鄉民的留言...

以前國家會這麼亂...那都是政府無能造成的...

現在國家會這麼亂...這都是國民水平低下造成的...

歷朝歷代末年...

百姓無法接受統治者的管理...起來造反...

絕對都是那群百姓該死...

統治階層絕對不會錯...對吧?!

既然是要改革人民...那就通通抓起來處理掉吧!!!
所以寫了69頁

他的判決我們就該接受了??!!

??? !!!!

???



我要霸韓啦!!!

不開心啦!!!
小酷林 wrote:
恩...這讓我想起網(恕刪)


所以你贊成獨裁??

所以才要通通抓起來處理掉
jasonhustock wrote:
所以寫了69頁他的判(恕刪)


那你也寫個專業的上訴狀來看看

一一駁斥法官的裁判

讓我們大家看看
如果二審改判有罪,
這69頁的無罪判決文就是一疊諷刺的垃圾。

什麼時代了,
還有人把法官的判決當作聖旨神諭在看。
jackalann wrote:
殺警案的判決書的主文(恕刪)


應該要處理的是 立法委員
現在大部分的立委就是 汙錢 汙錢 汙錢
真的專心在立法上的 屈指可數
jackalann wrote: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0R5Hwjadzqnw9zNZIy3tFrHtT28nEQSRH77Fs16O8BE/edit



這篇報告裡面...第9頁第9行........他坦承吃藥之後心情會放鬆...不會草木皆兵

但是他卻自行停藥就診...

依照刑法第 19 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自行停藥就診..........是不是符合第三項...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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