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呼籲外交部別把一般公務機密當成國家機密

真正的國家機密、黨的機密

早就封存30年了

其他的哪算啥機密阿
pmwang wrote:
印象中有分有核定單位的機密,跟承辦人員自己想密就密的機密。
新聞面對面有來賓說承辦人員想密就密的太浮濫了。


底下這堆考得過公務員的應該都會很熟 ...
不過上意能不能違就再說 ...


機密文書區分為「國家機密文書」及「一般公務機密文書」。

一般公務機密之定義
指機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除國家機密外,
依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有保密義務者。
均為「密」等級。

政府資訊公開法的立法目的在保障民眾知的權利,
故政府資訊以公開為原則,限制公開為例外。
公務文書核列為一般公務機密將限制資訊公開,
屬對人民知的權利之限制,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故一般公務機密之核定,
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不包括行政規則。
各機關核列一般公務機密,
應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依據,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一般公務機密之種類及適用法令
(一)職務秘密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3項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2條第3項
•統計法第19條第2項
•水污染防治法第26條第4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4條第4項
•勞動檢查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

(二)郵電秘密
•郵政法第11條
•電信法第7條第1項
•刑法第133條

(三)業務秘密
•醫師法第23條
•藥師法第14條
•護理人員法第28條
•醫療法第72條
•刑法第316條

(四)採購秘密
政府採購法第34條

(五)人事秘密
•典試法第31條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6條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20條
•公務員懲戒法第44條

(六)陳情檢舉
•行政程序法第170條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10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3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4條
cdma2k wrote:
[NOWnews今日...(恕刪)


陳水扁:早知道可以這樣搞..當初不用買一堆碎紙機了..
只能說,台灣除了網路, 雜誌,廣播電視都被民進黨管死了,不愧是蔡總統。
早餐一塊錢 wrote:
只能說,台灣除了網路, 雜誌,廣播電視都被民進黨管死了,不愧是蔡總統。


這是你們的選擇阿,有什麼好抱怨的??
bcmpxij wrote:
這是你們的選擇阿,有...(恕刪)


拜託哦!台灣笨蛋多,票多的人贏喔,難道要玩革命呀?
https://www.fountmedia.io/article/123534

江啓臣就是民進黨這幾年什麼都給你搞機密的苦主之一

然後國民黨的立院黨團被老百姓罵無能、連當在野黨都不會罵了好幾年

行政官員拿著納稅人的錢什麼都給你玩under table的遊戲

然後反而民進黨的洩漏還沒到時間的訊息就被輕輕放下,還記得高端連二期期中報告都還沒出來,陳建仁就公開說他自己打高端很棒嗎?政府的預設立場表露無遺,搞到想持中立角色的審查學者請辭,整個執政黨就是一副掌握的所有資訊用分配的來過濾對他們不利的消息,玩資訊落差,拿來對付政敵…
wugoson
[拇指向上]
尼魯尼魯 wrote:
她可以宣佈洩密案一但宣判有罪,她就辭立委


沒罪的話呢?
部長辭嗎?
weiwin
肯定有罪的~ 不要打滾~ 最低消費是罰款~ 應該也會罰款了事~ 法條是規定三年以下或9000以下的罰款
900芯當年違規停車時濫用權力欺壓警員~ 警員不服氣~ 私下公布秘錄影片~ 那警員後來被以違規洩密記兩支申誡~ 很奇怪~ 議員濫用權力欺壓警員是秘密~ 不得私自公開~ 藍丁怎麼當時不滿地打滾替年輕小警員伸冤

奇怪了~ 議員濫用權力的現場錄影怎是機密?!
wugoson
一瑪歸一瑪
以後骯髒事都列為機密~~~~


誰敢揭漏就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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