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政風室主任不是警察官,不適用警察人員的辦法
其實公務員撫卹法只有因公死亡沒有因公殉職,指是因公死亡內容撫卹有分等級,一般任務、危險任務、跟冒險犯難這幾種,撫恤金額也不同,所有公務員都適用,警察也適用,只是警察在規範多領一些
所以就公務員而言這不是假新聞,是政府公報自己寫的,如要舉報請到法務部舉報
hu4852 wrote:
會有爭議,主要是評定標準不一,高職等的員警可以評定因公殉職,基層的只能評定因公死亡,其實兩種真的有差異但解釋權在高層,因公外出意外被車撞死應該是因公死亡,但政風室主任就被評定因公殉職,如果要正確應追回這些濫發的因公殉職獎金才是正確的而又統一的界定,不然就是高層可以基層不行
.......
hu4852
目前有的案例「服務處副組長練習划龍舟休克死亡」、「政風室主任出外辦公發生車禍意外身亡」皆是以因公殉職辦理,高層因公死亡卻是因公殉職,而基層死亡卻只能是因公死亡
2024-07-15 14:05
滿滿的大樓梯
我就知道你要說這兩則,事實是兩個所謂因公殉職都是假新聞
2024-07-15 14:10
BigMac4Diet
hu4852 老兄你之不知道引用的是假新聞?
2024-07-15 14:16
hu4852
原來法務部公報是假新聞
2024-07-15 14:20
Ractopamine
樓主
嚇到吃手手!
.....

橘子kiki wrote:
反之,只是剛好在崗位上,剛好發生意外,給予規定的撫卹就好......
要不然,誰願意冒險犯難誰願意主動獻上生命,反正我逃跑了,就算逃跑途中死掉,我一樣跟那些堅守現場的享同樣待遇跟榮譽,我不跑才是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