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n4434 wrote:
我參觀過禁閉室(不是...(恕刪)
各做1000個? 有沒有這麼誇張
我當了幾個月的禁閉室室長 怎麼不知道有這樣操體能
herblee wrote:
是誰闖出這麼嚴重的狀況?是誰 ? 把救不活的責任全部推給急救的醫官, 很不公平。
...(恕刪)
wuzenjar wrote:
結論:在這次事件中,「士評會6:0決議關禁閉」這件事上,有嚴重的程序瑕疵。為什麼會懂這些,因為服役時有被旅部抓去支援政戰綜合科好幾個月,有些案件如果要干預,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抓程序違法讓案件全部重來,因為有些程序無效會導致案件自始無效,可以讓事情有事緩則圓的機會,但不是每次都有效…這些以後有空再寫吧**
piwu0531 wrote:
因為這次洪姓士官夾帶的照相手機及MP3是被營區門口衛哨查獲的, 所以比較難
辦一點 ...畢竟該單位先前已有三員也是因被查獲照相手機被送到禁閉室關了 ...(恕刪)
夙夜 wrote:
救不活的責任不在醫官...........
看起來跟這整件相關的人員,會用業務過失致死處理結案,不會判的很重
有無人員惡意操練,這部份很難舉證。
現在當天死亡前的消失三十分鐘,媒體爆是亡者要求喝水被拒。
這問題很嚴重,是直接證據,難怪要消失。
沒有規定亡者不能喝多少水,故意不讓人喝水,缺水被熱死行為被淡化了。
變成亡者禁不起晒自已中暑掛了,是亡者自已體弱掛了(一開始軍方的說詞)。
...(恕刪)
夙夜 wrote:
救不活的責任不在醫官.
事實就是醫官在送醫過程,無替病患施於降溫措施。
據名嘴說,醫官上救護車後並無施救任何醫療措施。
是什麼原因判斷不需要做降溫、補充水份。
醫官不是要負病患救不活的責任,而是要為他上面的過失而被起訴。
但按過失比例原則,醫官這部份的業務缺失,並不是要負病患致死的絕對主因。
畢竟"運動型熱中暑" 或中暑 造成這個因是他人,而不是醫官。
軍方的司法系統,還沒有黑暗到這部份的過失,會要醫官去負全部的責任。
但醫官如果有堅持對病患施於人道急救措施,降溫,補充水份、要求救護車鳴笛
今天 這個醫官如果還是被懲除,我想沒有人不為醫官聲援。
所以,如果這個醫官有作上列事項, 車上如果沒有相關醫療器材
也要說出來是被媒體所抹黑,那他應該要透過醫勞盟發聲。
這也是急症室有些醫生,常對一些無救的病患施於無效醫療措拖,一方面是顧及家屬觀感,二是保護自已的措拖
今天這個醫官連保護自已的措施都不施於,不長眼那也沒辦法。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