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操體能致死? 軍方深入調查
洪姓役男疑遭操體能致死,洪母(中)今向媒體指出,一定要查出真相。
〔本報訊〕媒體報導,1位即將退伍的洪姓役男日前在營區「體能訓練」後昏迷,送醫不治;家屬今出面質疑體罰失當,軍方回應「正調查原因」。消息傳開後,網友更議論紛紛,不少人重批軍方過度操體能,才會發生憾事。詳細原因需相關單位進一步確認。
軍方表示,洪男服役於新竹湖口的542裝甲旅,由於他被發現持有「照相功能」手機,違反軍規,6月28日送至楊梅高山頂營區關禁閉1週。據了解,洪男進行體能訓練中,突然發高燒、昏迷,送至台北內湖國軍三軍總醫院,緊急插管治療,今天清晨宣告不治。
可靠消息來源指出,洪男當時進行「青蛙跳」、「伏地挺身」等體能操演,隨後疑因中暑,身體不適送往醫院,送醫後發現橫紋肌溶解,軍方今天則稱,洪男進行的伏地挺身等訓練項目,皆為正常體能訓練。
媒體報導,洪母相當不解「兒子從來沒中暑過」,不可能因「正常」體能訓練就丟命,質疑軍方過度操體能,要求真相與交代。
遺憾的是,洪男原預計本月6日就可退伍,讓洪母更傷心,直呼「還有3天就退伍
===分隔線===
姑且不論待退下士被關禁閉的原因...我看到的關鍵字是「青蛙跳」,「青蛙跳」或「交互蹲跳」是非常容易引發「橫紋肌溶解症」的運動,GOOGLE就可以找到一大堆資料,我90年在砲校受士官訓時,教官就有提到要特別注意交互蹲跳很容易造成大腿肌肉受傷,繼而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如果沒有要特別訓練腳力(如傘兵),盡量是以跑步訓練體能替代。
「橫紋肌溶解症」容易造成腎衰竭,非死即傷後患無窮,要非常小心
服役期間有支援旅部政戰綜合科,要定期去禁閉室督導,我也是這樣勸義務役的戒護士,操體能要注意方法別搞成體罰,更要避免士兵受傷。
那時還接到過一件申訴案,有士兵剛拔完智齒,麻藥沒退、傷口還在流血,但被排長逼去拉單槓(引體向上),士兵當場拒絕導致排長要對他實施懲罰,我也是對排長勸說,拉單槓時牙齒要全力咬合,所以士兵拒絕是有理由的,何必因一時強求,導致他人有嚴重受傷的可能...
在討論合理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之前,領導幹部應該要先具備有正確體能訓練的觀念...
可怕的不是操體能,而是缺乏觀念甚至是惡意的操體能
===7月9日更新===
2度舉手求救 役男仍被操死
7名禁閉室人員 下跪道歉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役男洪仲丘退伍前枉死,7名禁閉室人員昨夜來到洪家,向死者下跪致歉;洪母說「兒子當天兩度舉手張大嘴巴,狀似表達身體不適,為何沒適時注意?」死者二叔則質問「仲丘跟你有仇嗎?」
參謀總長嚴明昨天上午前往洪家上香,並致贈5萬元慰問金;家屬抱怨,禁閉室相關人員皆未出面,7名禁閉室人員夜間就趕到洪家,向死者下跪致歉。
家屬火:仲丘跟你有仇嗎?
昨晚9時,二六九旅政戰主任陳毅銘率高山頂營區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及5名管理士一行8人到洪家上香,到巷內即被死者二叔攔下作勢追打,也有親友說「爬進去」。
陳毅銘說「仲丘很抱歉,當天沒有注意你的體能狀況」,並哽咽向死者鞠躬致歉,面對家屬指責多數沉默不語。
參謀總長嚴明昨前往洪家上香時表示,軍方沒盡到責任,覺得很遺憾,也會徹查相關疏失;洪姊則指出,軍方從一開始就避重就輕,一再欺騙家屬,調查一些跟案情較不相關的人。
昨陸續有洪家親友前往弔唁,有親戚上香時,要洪仲丘保佑軍中弟兄平安,讓在軍中為非作歹的人獲得應有懲罰。洪仲丘在軍中最「麻吉」好友昨獨自前來上香,在靈堂前說「仲丘我來看你了」,隨後放聲大哭。
軍中受難家屬姚宗州、尤瑞敏昨也到洪家慰問,傳授如何與軍方抗衡,爭取自身權益。
下士洪仲丘枉死 陸軍副司令鞠躬道歉
【王烱華/台北報導】陸軍六軍團542旅洪仲丘下士退伍前夕遭關禁閉,造成洪熱衰竭死亡案,陸軍司令部上午公布行政調查結果,陸軍副司令吳有明中將證實有「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等5項疏失,並首度向外界道歉,吳表示,會將相關失職人員移送法辦。
吳有明表示,此次案件確有「處分程序不夠周延」、「禁閉室管理欠當」、「戒護管理人員訓練不足」、「危險天氣未按規定調整操課」及「幹部緊急救護知識不足」等諸多缺失,陸軍將配合軍檢單位調查,並精進禁閉室管理方式。
===7月10日更新===
關禁閉操死役男 陸軍建請懲處10餘人
〔本報訊〕陸軍524旅下士洪仲丘被關在禁閉室因熱衰竭身亡,陸軍決定重懲陸軍269旅及542旅重要幹部,今天(10日)上午先擬出全案行政懲處建議,建請國防部洪員所屬的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跟副旅長何江宗上校調離現職,並跟管理禁閉室的269旅長楊方漢少將等10餘人,記申誡到記過不等,6軍團指揮官陳泉官也在懲處之列。國防部明天(11日)召開懲處檢討會後,會正式對外公布懲處結果。
國防部明公布 包含1中將、2少將
陸軍司令部今天上午擬出全案行政懲處建議,建請國防部將沈威志跟何江宗調離現職,楊方漢因涉有刑責,待軍檢釐清案情後,建議一併調職;另外,陸軍6軍團指揮官陳泉官、6軍團政戰主任簡士偉、政戰主任戴家有以及政戰主任陳毅銘等人,因督導不周,均納懲處。
此外,負責戒護洪仲丘體檢的陸軍542旅士官、269旅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及戒護士等人,也一併移送人評會評議處分,以上眾人記申誡到記過數次不等。審議完成後即送交國防部核定。
陸軍司令部下午召開人評會,審議這些處分跟調職案,完成審議後,已送交國防部核定,國防部明天召開懲處檢討會後,會正式對外公布懲處結果。
===7月11日更新===
洪仲丘枉死 國防部懲處27人名單公布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國防部參謀總長嚴明上將上午主持「陸軍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懲處建議聯審會,經與會局、司、次長討論議決,計有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等26員各予申誡乙次至大過乙次處分;另全案涉法人員12員移送軍檢偵辦。
陸軍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違失人員懲處名冊如后:
1.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建議申誡乙次(呈總統核定)。
2.陸軍司令部政戰主任曾有福中將,申誡乙次。
3.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中將,記過乙次。
4.陸軍六軍團參謀長楊海明少將,申誡乙次。
5.陸軍六軍團政戰主任簡士偉少將,申誡乙次。
6.陸軍六軍團人行處處長陳宏詩上校,記過兩次。
7.陸軍269旅旅長楊方漢少將,記過兩次。
8.陸軍269旅參謀主任黃文啟上校,記過乙次。
9.陸軍269旅政戰主任陳毅銘上校,記過乙次。
10.陸軍269旅代理人行科長戴子偉少校,記過兩次。
11.陸軍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中尉,記過兩次。
12.陸軍542旅政戰主任戴家有上校,記過乙次。
13.陸軍542旅人行科長何永欽中校,大過乙次。
14.陸軍542旅憲兵官蔡忠銘中尉,大過乙次。
15.陸軍269旅蕭志明上士,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16.陸軍269旅羅濟元中士,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17.陸軍584旅李念祖下士,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18.陸軍五三工兵群陳嘉祥中士,記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19.陸軍584旅黃冠鈞下士,記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0.陸軍542旅李侑政下士,記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1.陸軍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記過兩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2.陸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3.陸軍542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少校,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4.陸軍542旅旅部連范佐憲上士,大過乙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5.陸軍542旅參謀主任張治偉上校,記過兩次,調離現職。
26.陸軍542旅旅部連陳以人三等士官長,記過兩次,調離現職、移法偵辦。
27.陸軍269旅衛生連前醫官呂孟穎少尉,移法偵辦。
**很明顯的這次的懲處是放在「違法程序」和「禁閉室幹部」,有經手(或操縱)「神速」禁閉人令的相關人員都被記大過處分,有些人員還是被新聞龍捲風直接點名的。
===7月13日更新===
補充這個事件中有一個重要的名詞解釋:「士評會」
退伍已經10年,有些流程不是那麼確定,但大致上就是這樣…
如有不對或是現狀已經改變,請不吝補充。
士評會顧名思義就是由士官組成的人事評議會,當然主要是要懲罰阿兵哥時才會開(雪中送炭的少、落井下石的多)。士評會怎麼召開、人員組成、流程是有準則規定的喔,一般而言準則是由連士官督導長保管。
會議由連士官督導長召集與擔任主席,並且必須有輔導長或副連長其中一位「列席」(只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或主導會議流程的權力),基本上除了差勤、值班、放假的士官外,所有的志願役和義務役士官都要參加。
軍中的簽到簿是格子狀的,要預先電腦打好列印全體士官的名字,士官到達會場後找自己名字旁邊空格簽到,沒有到場的士官,由紀錄的文書士官在空格上書寫該位士官未能參加的原因,如「安官、放假…之類」才符合程序。因此絕對不可能如這次事件「只有6個志願役士官」參加…
另外要提一下旅部連的編制,旅部連是獨立連直屬旅部,連長是少校編制,副連長輔導長是上尉編制,員額編制將近180人,由於幾乎都是在旅部各單位擔任各科室級廠的業務(人事行政、作戰、政戰、運輸、駕駛、通信、收發、衛生、營繕),因此士官人數比例是所有連隊中最高的,至少超過50人以上。
會議召開時,主席(連士官督導長)要先說一些場面話或注意事項之類。然後找一位士官宣讀討論事項,也可能省略直接由紀錄的文書士官 (基本上參一、參三、參四都有可能輪到)宣讀。
宣讀時有幾個重點:事由、經過、違反規定。這些內容都要寫進會議紀錄中。宣讀完後,有一個非常重要非常重要的重點,就是必須給當事人答辯(陳述意見)的機會,包含書面答辯或口頭答辯,這點非常重要,如果沒有實施,基本上這場士評會就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可以判定無效。而文書士官就要把答辯內容寫進紀錄中。
假設今天只有一個議案,接下來就是把當事人趕出會場,大門關上進行討論。既然叫討論,就必須給與會的士官發表意見的機會,有時會有一些意見不合,這些就不多說了。最後當然是進行表決,決定懲處建議,記名或不計名均可,通常是舉手表決。而紀錄上要註記贊成反對人數。
在表決時有幾個重點,第一是士評會只有人事建議權而沒有決定權,會議的內容是以簽呈的建議案形式送主官批閱。第二是獎懲的建議只能建議「懲處」項目而不能建議「懲戒」項目。第三是懲處的範圍內必須符合獎懲規定,各種案件最高可懲處的範圍準則內都有規定,不能超出準則。第四是如果是初犯且非情節重大,而可懲處的範圍有多種可以選擇時,不能第一次犯錯就選擇最重的處罰,因為會違反比例原則。
最後紀錄和簽呈送出給連長決定,通常連長也會尊重士評會的建議。有些獎懲是連長權限,如檢束、禁假、罰勤、罰站,其他的就要往營部或旅部送案,要以營為單位發公文給旅部。主官批示後,最重要的程序是「公告讓當事人知悉」,如果沒有公告讓當事人知悉就沒有效力。人令公告後,當事人就可以向輔導長、營輔導長、監察官(或趙老師)等等提出申訴。
**結論:在這次事件中,「士評會6:0決議關禁閉」這件事上,有嚴重的程序瑕疵。為什麼會懂這些,因為服役時有被旅部抓去支援政戰綜合科好幾個月,有些案件如果要干預,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抓程序違法讓案件全部重來,因為有些程序無效會導致案件自始無效,可以讓事情有事緩則圓的機會,但不是每次都有效…這些以後有空再寫吧**
===7月15日更新===
洪案真兇:軍方欠缺人權法治素養
◎ 涂予尹
目前軍方對士兵施以禁閉懲罰的依據,是陸海空軍懲罰法第七條第四款。值得注意的是:「禁閉」的懲罰只適用於「士兵」,不適用於「士官」。因此不論五四二旅是基於什麼理由將洪姓士官處以禁閉處分,都已顯然違法。
雖然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六條第五款針對士官訂有「悔過」的懲罰種類,但是適用於士官的「悔過」終究不該與適用於士兵的「禁閉」等量齊觀。更何況,做為懲罰要件的第八條可說完全是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堆砌;例如何謂「言行不檢,有損軍譽」?何謂「態度傲慢、不尊約束」?何謂「儀容不整」、「禮節不周」、「敗壞軍紀」?完全繫諸長官個人的主觀認定,容易流於恣意。悔過或禁閉的具體懲罰內容為何?除了幽居以外還有哪些附帶的懲罰內容?也欠缺明文規定。
軍人與國家之間縱使存在著特別法律關係,這項特別法律關係也絕對不該成為侵害人權的藉口,使軍隊成為法治國家的化外之地。倘若要對士兵施以禁閉懲罰,或者以任何實質上具有拘禁效果的手段要求士官悔過,都不能違反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保障的規定,必須踐行相當的正當法律程序,並且有相對清楚的構成要件可稽,懲罰的內容也應該有一定規則可循;絕非如報載所示:未評估洪姓士官身心狀況、未給予適當陳述意見機會,即從速蓋章「走完程序」、把人關進不宜人居的狹小空間內,並無視惡劣天候對其「強制操課」等。
洪姓士官的不幸案件,是軍方欠缺人權法治素養的結果。改善本案所凸顯的軍事懲罰法治落後現狀,才能讓亡者安息。
(作者為執業律師,台北市民)
引自自由時報7/15
===7月16日===
軍方招認 上級施壓關禁閉 整死洪仲丘
洪仲丘冤死第13天 真相仍未明
【綜合報導】陸軍542旅下士洪仲丘關禁閉猝死案,引發社會強烈怒吼,國防部昨晚召開記者會首度公布行政調查報告,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少將坦言,洪仲丘被強送禁閉「有542旅的高階軍官施壓」,但曹不願證實此人是不是副旅長何江忠。
國防部也表示,士官評議會竟臨時湊人召開後,決定將洪送禁閉,調查時詢問為什麼這樣做,他們竟說「要趁洪退伍前趕快關禁閉」。若依國防部報告,幾可確定洪是枉死!藍綠立委痛批國防部爛到極點。
國防部長請辭
高華柱昨晚在國防部記者會向國人鞠躬道歉,總統府隨後證實高請辭,但獲馬英九和江宜樺慰留。 中央社
昨第二波懲處10人
國防部長高華柱昨晚也在記者會再向國人表達歉意,並強調「會負起政治責任」。在場將領透露,「政務官的政治責任就是請辭!」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昨晚表示,高華柱確實有向行政院長江宜樺表達辭意,馬英九總統和江宜樺討論後,認為國防部必須為洪仲丘身亡案深切檢討,追究相關人員的違失責任,但兩人認為,高華柱勇於負責,「不需為此事辭職,希望高華柱盡速釐清真相,妥善處理本案。」
本不該送禁閉室
針對洪仲丘枉死的調查,陸軍司令部昨再度祭出第二波共10名懲處名單,其中最受矚目的是,蘭指部班長陳毅勳中士記過一次及移法偵辦、542旅旅部連副連長劉延俊上尉、輔導長吳翼竹上尉則各記大過一次及調離現職。而陳毅勳就是7月3日當天負責洪仲丘操課,且不讓洪喝水的禁閉室戒護士士官。
在馬總統昨早要求盡快公布真相後,國防部才在晚上公布洪仲丘死亡案行政調查報告,出席的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表示,國防部的「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明確律定違犯「攜帶照相手機」的軍士官及志願役士兵是給予「申誡」等行政處分,因此,將洪仲丘送禁閉室「悔過」,根本就是引用錯誤規定;另外,也未依「人事評議會」規定,由副連長召開懲處會議,僅由士官長召開士官評議委員會,夏說「單位幹部沒有依法行政,就連處置程序都有錯。」
夏復華也說,269旅擔負軍團禁閉室執行悔過教育重大工作,但有禁閉室設施簡陋、管理人員未實施合格簽證、及訓練課表排定欠妥等多項缺失。此外,洪仲丘身高172公分,體重98.3公斤,屬於「高危險群人員」,體能鑑測未合格,7月3日晨間活動體能訓練期間,洪仲丘曾反映「體力無法負荷」,但戒護士陳毅勳仍要求持續操課。
洪仲丘案陸軍 第二波懲處名單
爆料者直指副旅長
而高華柱則在記者會中,再度向洪仲丘的家屬、同學及社會大眾鞠躬道歉。高說,雖經法醫認定洪的死亡原因確定是熱衰竭、中暑,但不代表國防部沒有法律行政責任。高華柱強調,國軍雖三令五申,但仍發生遺憾的事情,各級幹部要負起責任,他個人更要深切檢討。
儘管國防部已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但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說,家屬調閱禁閉室監視器,發現其中一支7月1日下午2時20分至3時40分完全沒有畫面,接著即出現弟弟戴著鋼盔坐在地上、別人都在出操的畫面,令人起疑,再調閱另3支監視器,竟發現同時間點也都沒有畫面。曹金生強調,軍檢署已將主機送法務部調查局鑑定還原。
洪仲丘舅舅胡世和昨也表示,有軍中弟兄爆料,洪仲丘被關禁閉之前,何江忠曾對542旅旅部連長徐信正說:「如果仲丘明天沒有關進去,就換你關進去!」證明有人急著要把洪仲丘關進去。
「國防部爛到極點」
藍委吳育昇表示,洪仲丘案國防部內部從頭錯到底,「真是可惡」,國防部已爛到極點,不是一個部長去職就能解決。
綠委蔡煌瑯痛批,凌虐洪仲丘形同謀殺,依軍中慣例,退伍前都相當輕鬆,但這些人就是要整死洪,「這是人禍」,「這些人應立即收押,不然就會串供,軍檢若不收押,形同袒護!」
操死洪仲丘 副旅長何江忠收押
2013年07月16日12:06
【綜合報導】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涉嫌「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3項罪名操死役男洪仲丘,高軍檢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