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EA wrote:
人事費 教授當初會提出人事 除了他自己外還會聘其他人
有的教授會請旗下的研究生掛名領這筆錢 學生拿到這筆錢
可從中抽成(抽成由教授決定) 剩下再拿給教授 至於給教授
錢去哪就不得而知
最後要結案是 這除了要趕結案報告外 還要想辦法把錢
用完 錢沒用完就會受到國科會的處罰(一年不能申請計畫)
預算沒用完會被處罰,這倒底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
各個公家機關好像都一樣
那有如鳳毛麟角的有良心一點官員的想省著用難道不行嗎??
還非得專款專用!!
這不就擺明著買飯的錢我就一定只能買飯
原本申請1公斤買500元的飯的預算
即便物價跌到1公斤只有200元
我還是得去找1公斤500元來買
這樣的邏輯好像有點怪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