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nw wrote:可以退啊65歲再領月退應該朝這個方向修法 你知道中校頂強制退伍年齡幾歲嗎?大約48~50歲。算50歲好了,中校月薪大約7~8萬,12年中校生涯每月薪水算8萬吧,一年13.5個月,12年下來1296萬,差不多年薪百萬。12年讓他存個700萬好了,再加中校先前的生涯讓他存個300萬。一千萬的存款讓他坐吃山空15年?每個月6萬多生活費?萬一遇上個疾病或意外,一千萬很快就見底了。你這樣搞要害多少人家破人亡啊大哥!
realsync wrote:所以你知道嘛?下次要開樓時記得要查清楚相關規定再說如果要比較當然是以現行規定來提修正案以後的事等立院通過後再來比較批這些依規定的人會讓你很HIGH嗎?...(恕刪) 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修正案已經在民國101年12月19日就修正,『修正案以後的事等立院通過後再來比較』?!..........點擊連結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修正案========================================================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且不適用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之二規定。第二項第五款及前項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940nw wrote:就有立委查過美國人的做法了美國人對雙薪就有限制不管公跟私都一樣(因為美國人公跟私的退休金差不多)想賺第二份薪水退休金就按比例扣除 本來就該是如此,退休金本來就是照顧退休生活用的,如果沒有退休還在賺錢,當然就可以少給退休金或停發,這樣才沒有違背退休金的本意。可笑的是,這次難得教育部願意自己提出改革方案,想不到卻被行政院給封殺,理由是公軍都沒提這個,所以教育部也不該提。行政院是真的想改革年金制度嗎?到底是錯的(公軍勞)該向對的(教)看齊,還是對的應該配合錯的一起錯下去?
fayever wrote:你知道中校頂強制退伍年齡幾歲嗎?大約48~50歲。...(恕刪) 我們家對面一個60年次的中校今年退伍了幾歲?他為什麼不幹到頂再退?因為每個月啥事都不用幹至少5萬以上42而已勞工要幹到65歲才能領那2萬65-42=23足足比勞工先領23年更別說一個月5萬以上更別說隨著軍公教調薪台灣產石油嗎?可以讓他們這樣吃
940nw wrote:我們家對面一個60年次的中校今年退伍了幾歲?他為什麼不幹到頂再退?...(恕刪) 常見是黑掉了...同是正期,不同軍校(例如中正理工,國管,國醫vs三官)與專業, 在軍中與個人生涯上的想法與規劃會完全不同.許多中正理工,國管,國醫在服役期滿遇到外面有機會就退了..
fayever wrote:軍職領終身俸本就有規定,若要工作,月新不能超過三萬,否則終身俸取消。在批評的同時有去查閱相關規定嗎?...(恕刪) 麻煩<fayever大>引介一下該規定條文,謝謝,事實上親友周遭也有國防部中科院退休後領終生俸,月退俸平均超過三萬很多,因年紀未過半百,也是透過朋友引介進私人企業領另一份薪水,月收入合計超過1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