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典型的「鄉民公審先判」,必定等於事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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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5168 wrote:
所以統合以上各位所述...(恕刪)

您真的很適合當法官
給您一個讚
釣魚台事件中
以日本的軍事強度
自衛軍艦面對有武裝
也確實有含扣的台灣軍艦
也只是噴水而已
菲律賓面對沒有武裝的漁船
選擇的是開50槍
理性的樓主請自已思考
這種人台灣好多喔!!

內鬥內行!!!

其他都不會!!!!

看了就煩!!!!!


Neo5168 wrote:
其實我有點看不懂電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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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說掌握影片可以證明是漁船先衝撞他們

為什麼不公開影片而只一直用嘴巴說?

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
事由:台灣漁民越界捕魚。
但事實是,台灣漁民在台灣自認的執法區內捕魚,
而菲律賓官方卻自認那是他們的執法區。
所以台灣認為是重疊經濟海域,菲律賓認為越界捕魚。

菲律賓為什麼開槍?
有朋友提了一個解釋:
因為菲律賓船爛,所以根本追不到我們的漁船,
又不想眼睜睜看著他跑掉,故以槍械火力彌補船隻動力。
但結果還是追不上...
前幾天有漁船被日本逮了,因為日本的船夠快...

疑問1:
菲律賓當場認為越界,開始上演了你追我跑的戲碼。
(不跑等被抓嗎?菲律賓擄船勒贖也是有名的...)
為了喝令停船,可以開槍,致使機械故障停船嗎?

疑問2:
如果脫逃成功,這次的漁獲就算是賺到的嗎?
(因為台灣漁民很常越界捕魚...可憐的台灣海域太小...)

hittaku0413 wrote:
事由:台灣漁民越界捕...(恕刪)


只曉得如果脫逃成功
證據就被帶回台灣了
如果不是惡意的話誰會對一艘毫無武裝的漁船開這麼多槍
海盜嗎?
臺灣典型的「鄉民公審先判」,必定等於事實嗎(?)

就這一句而言,的確,台灣典型的「鄉民公審先判」很多時候都不等於事實,
甚至很多時候是被媒體操弄而扭曲事實。


至於這次台灣跟菲律賓的狀況,如果要理性的處理,
應該是要「雙方冷靜配合調查」+「國際法庭」,
這應該是最理性的處理方式~

但是如果「雙方冷靜配合調查」這一點沒辦法成立的話,
雙方不配合,一定是各說各話,
此時就只能靠拳頭與靠山去爭輸贏~


以上次媽媽嘴事件來說,那三個男的也是被公審先判,
一堆人說他們三個上電視狡辯、說檢辦怎麼那麼弱找不出證據,
說「拆掉了後座的報廢汽車擺明就是心虛」~

最後檢警證實三人無罪,公審先判的鄉民們開始放馬後炮:
「看他們三個面對鏡頭義正嚴詞我就覺得他們一定沒殺人」


既然都已經冠上鄉民兩字了,自然就只是看熱鬧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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