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早年代開始,財團或建商運用各種手段,強取豪奪揄拐搶騙,廉價取得土地再透過行賄政客,讓政客為財團或建商開道,施壓進行土地變更讓財團或建商得以進行開發,讓土地與建案價值暴漲獲取暴利就是財團建商最愛的獲利管道現在一般的土地都玩的差不多了,就把歪腦筋動到水源區去這個古早年代的遊戲又可以再玩一陣子一方面實現他「合法圖利財團」的政治理念另一方面又可以藉由炒地皮炒房讓GDP不那麼難看一兼二顧,摸蜆仔兼洗褲後面說不定還有海角七億*N,一兼三顧呢高啊!真高啊!誰說他水母腦來著?
大家不要過度解讀,在水庫周邊蓋飯店,起豪宅絕不是圖利財團,是為人民生活品質著想,讓人人都能享受風光明媚的水庫風景,我們現今政府監督單位一定會做好監督責任,建商也會慎審並做好水土保持,國人不用擔心,現今政府的法令規劃都是完善的
難道你是傳說中的.. wrote:大家不要過度解讀,在...(恕刪) (not for you)!能享受湖光山色的大概是少數人吧!以高雄為例,有心人士早已購地部局,借高雄缺水之理由提議興建美濃湖光水庫,屢挫不懈,如果讓牠得逞,破壞黃蝶生態,水患污染更嚴重,更別提原本美景為少數"豺"團壟斷,非一般民眾可及! 在台灣這是到處可見的現象!
sonic172 wrote: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水土...(恕刪) 這政府真的該罷免掉, 一堆喪心病狂沒有良心的政客跟官員廣設大學本來就是愚民手段,現在連十二年國教都是愚民的方式跟手段現在這個修改的法更是亡國之法這只有喪心病狂的政府才會做得出來,要以後的小孩喝生化水跟有錢人的尿跟屎嗎?然後每天害怕土石流淹沒自己的房子?喪心病狂的政府!http://www.ettoday.net/social/comments/223594.htm亡國之法? 政院放寬水庫集水區開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