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si1970 wrote:[轉錄]PTT張友驊在中天爆料當 今天看到新聞,這位士官在學校是籃球隊長,體能應該沒問題,居然被操死,可見禁閉室多麼暗黑,這戒護士整人整上癮了,應該要法辦,還有把人送進禁閉的一干人,都應該調查到底。
dohan8850 wrote:今天看到新聞,這位士...(恕刪) 籃球隊長不一定體能很好吧?我在大學看系籃的隊長,也只是出張嘴操學弟而已(況且還不是很操哦,很普通的跑位、往返而已)況且洪士官入伍後也胖了不少…表示過得蠻安逸的突然這樣惡意狂操,當然會有問題
blink_blink21 wrote:籃球隊長不一定體能很好吧?我在大學看系籃的隊長,也只是出張嘴操學弟而已(況且還不是很操哦,很普通的跑位、往返而已)況且洪士官入伍後也胖了不少…表示過得蠻安逸的突然這樣惡意狂操,當然會有問題..(恕刪) 錯了,今天新聞 學校同藍球系的同學有出來說。當事者是帶隊現場打球一起訓練,不是出嘴,至少有二位以上的人,都說這個隊長體能很好。而且,他是一畢業後入伍,並不是拖了很久。拍大頭照通常會比較大一點。媒體看到的屍體,法醫有出來說,橫 紋 肌 溶 解 症 屍體比平常體型大了1倍還1.5倍?多看看人家的屍體畫面,若去除以1.5倍可以推算出這位死者的身型。洪仲丘身高170公分,但體重有98公斤。想想為何已退休的高法醫,要出來說死者確實的死因。高法醫應該也是看不下去,有看過高法醫,會出來媒體放話說,確實的死因的話嗎? 通常是很少。屍體請勿火化,家屬才有機會申請法院裁定另行安排法醫,重新採集檢體再驗相關的機會。向法院申請再驗時,是法院安排法醫,採取檢體後是交由法醫研究所去評估,而不是軍方能掌控。要合理的猜測,軍方驗屍報告避重就輕說法可能性,可能就因這小小的避重就輕,就可能會輸了官司驗屍報告如果只有單方,是不利家屬。...但屍體已發還家屬,也拿到火化許可證,家屬又將屍體擺至靈堂,屍體已經發生質變也許會導致,最後再次採集檢體部份失真的數據。正常火化許可證,如果有牽涉到軍事、刑事,火化許可證至少是要開過一次簡易庭,速度是不會這麼快簽屬讓家屬拿到。有類似的情況,屍體最好是冰起來勿火化,屍體就是證據。這是人為惡意傷害致死。無恥的是軍方掩飾太平說法。建議家屬直接提告名嘴建議多位相關人士及施於體罰相關人仕,提起刑事訴訟。不是放縱等待軍方報告,隨著時間的過去,只是讓更多的證據消失。這才是目前家屬要做的事,不用期待軍方調查會水落石出處於被動,而錯失收集證據的良機。刑事判決勝訟時附帶民事賠償,就不用擔心訴訟律師費的問題。(公家的好處就是要強制執行薪水時是逃不掉的)想要知道真像,就應該第三單位調查,才有可能得到真像。哭泣,不能得到真像,人必需自助,要自已找線索,就算是有人幫,也是自已要花時間去找。而不是哭泣待在家裡就能水落石出。如果只是會哭,不忍孩子死後抱著怨對,希望孩子放下,寬容對方,能接受官方的說詞這表像的真像能滿足受害者家屬,也無話可說那就不要再派親人上節目來訴說媒體,期求公評言論。我看到一個寬容的母親,也看到不同調家庭成員想法。另外 各種私底下調查的資訊,人與人之間的表述,家屬務必要攜帶影音筆去記錄下來,避免翻供。人的道德心與同理心、愧就是會隨著時間淡去… 或是受到逼迫,而改變自已的說法,也是常有所見。
張友驊在中天爆料當日高溫34度(連在80年代都等同於紅色警戒禁止操課)542旅真的有這條嗎?小弟於542旅裝部營退伍三年多,542旅屬實戰單位,任務一定不少。再短短一年不到542軍旅生涯中就遇到了專精、基地、國防部體能測驗、戰備測考、漢光演訓等等一堆,其他不說了。最後移防到屏東打三軍,還好我先退伍了,只參與整備。印象中7 8月時正在進行基地演訓,7 8月正熱每天上山出操也是必然,雖然沒帶溫度計不過34度應該也有了吧~我印象停止操課時就是大雷雨,因為裝甲車上面都接無線電(會引電的)。也因為夏天熱又全副武裝跑路線,所以中暑這種事司空見慣。在542旅有句話叫"演習視同作戰",作戰最大啦~所以一堆騙外人的話就留給外面的聽了。
jeremy李 wrote:張友驊在中天爆料當日...(恕刪) 退伍前急送禁閉 疑有人公報私仇洪仲丘雖因攜照相手機而違反資安規定,但除了送禁閉,也可處分「禁假」或「記過」;洪仲丘是542旅的旅部連下士,依規定由旅部連的士官督導長召開士評會,會中竟以「6比0」一致通過送禁閉,就是要洪吃苦頭。=> 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