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士官暴斃 【小道消息總集合】

剛從成功大學畢業洪仲丘,今年24歲,去年考上預備士官因此入伍服義務役,退伍前因為攜帶照相功能的手機,被懲罰關禁閉7天,昨天下午操體能,因為身體不適送醫,但病情每況愈下,隔天凌晨家人放棄急救,宣告不治。家屬懷疑軍方操過頭,盼給真相。

洪姓弟兄同單位的FB顯示

吳xx 范xx 你們兩個有種在他家人在他大體旁邊 說你們跟他多親多像一家人多常鼓勵他,你們的伎倆我們都知道, 有種在別人面前說謊 就不要怕到時後事情被公開,你們會有多慘,還有陳xx跟那個莫名其妙的RHQ新副連,你們這兩個推手也別想逃過我們義務役的逆襲。

542旅部連不是一個單純的連隊,是被兩位士官牽著連長鼻子走的連隊。

這兩位士官我們各屆的退伍弟兄都一直在隱忍。他們一直都在利用連長的好說話,心腸軟在為非作歹。今天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旅部連弟兄會跳出來轉發這篇文章,因為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兩個人,就是把這位洪姓弟兄推入火坑的兇手。

我講難聽點好了,連上上至志願役軍官,下至志願役士兵,我都看過帶違禁品的,何況是那兩位住在官捨的高階士官。我就曾經看過那位士官,從口袋拿出智慧型手機。

不要把義務役只是想混過一年日子的隱忍,當作你們可以一直為非作歹的依據,今天仲丘是有錯,但是你們有必要如此"積極"的把他送入禁閉嗎。你們對志願役義務役根本是兩套標準。

這位下士是我的學弟,這件事情在於他跟連上兩位老士官有過結,正常送禁閉流程要等體檢報告出來後才能送,兩位士官禮拜四送他去體檢,硬要院方當天將體檢報告做出,隔天馬上送至269禁閉,這中間的流程有很嚴重的問題。

何要如此積極送他禁閉,他身強體壯,也不是隨便操操就倒的男人,這中間的體能操練,是否也牽涉不當體罰,奈人尋味,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這篇新聞,不能讓他走都不能瞑目。

他人際關係非常好!只是很愛跟士官長唱反調~所以說白了點就是被抓到機會抓去修理了!排組的弟兄,下士義務役班長,7/6就要退伍,上星期收假被門口待命班安檢到MP3,立刻在星期四體檢,星期五送禁閉7天!!!剛剛收到消息~被玩到躺在台北榮總...

禁閉室被弄死的,死因是中暑引發多重器官衰竭,在門口被搜到mp3 然後後天就要退伍的他,在退伍前,神速送入禁閉。

今天重點在於把人玩死了,況且是在禁閉室,軍方說法跟本是混淆視聽,再來,他今天帶的是mp3並非智慧型手機,軍方再度說謊,連死人都要誣衊,干他X!

帶違禁品固然有錯,如有法源規定可送禁閉的話也沒錯,但需要作戰副旅長何x忠出面橋個禁閉位置給一個剩下不到半個月的義務役去關,其心可議!

軍旅版鄉民:

連長人好,但沒帶隊魄力,就被某士官牽著走,某士官當起名符其實地下連長。如果這次連長被拔掉,調回幕僚職,我會為他開心的,不用讓人牽著鼻子走。

違禁品我想志願役寢室看更多,垃圾場也不少『違禁品』,只是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相安無事!

看不慣那些官出事後,只會搓湯圓的心態去應付!難不成弟兄跟家屬的眼睛瞎了是嘛!

煙飛雲滅後,作俑使者的士官還不是在RHQ穩穩的爽下去,我不爽繳稅養你們這些廢物!

來源:本文轉帖自PTT 作者:ugvu

roywu1020 wrote:
剛從成功大學畢業洪仲...(恕刪)


轉載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5%BD%B9%E7%94%B7%E6%B4%AA%E4%BB%B2%E4%B8%98%E8%A2%AB%E6%93%8D%E6%AD%BB-%E5%82%B3%E8%BB%8D%E6%96%B9%E4%BE%86%E9%99%B0%E7%9A%84-%E8%BF%AB%E6%B4%AA%E6%AF%8D%E7%B0%BD%E4%BF%9D%E5%AF%86%E6%9B%B8-015300011.html

下方留言之網友:
「掃地的」的留言
新聞留言出處:紅旗警戒還出操 害死役男

其實大家都被軍中的技騙了

家屬搞不清楚重點,記者更不用說...

內幕不能說,只能說家屬只要問清幾件事情,馬上水落石出,軍方會被告到脫褲...

1.公布當初奉核定的簽呈,和發文軍團的文號。裡面就會有體檢報告、人評會、當事人自白書、心輔官約談記錄。現在國軍公文都線上了,補是沒的補的。

身體健檢紀錄需有醫生核定。這是完成緊閉文最重要的手續之一,需附在緊閉文文件中。首先會請將緊閉生到醫務所告知進而檢查製作紀錄。我去年六月帶弟兄製作禁閉健檢紀錄時是沒經過到軍醫院驗血等等過程,就可直接禁閉該員,該弟兄確定關入。但有人提出關緊閉必須經過驗血。

如此急著關,想當然爾其中有可能有瑕疵,不論是否需經過驗血,健檢文件上一定會有醫生認同該員可禁閉的簽名,這方面一定也有問題 找簽名醫生就對了。

然後,禁閉文一定要有輔導紀錄。關禁閉前需填寫身心評量表,該評量表是否正確經過計分,洪弟兄未達標準當然不可禁閉。往輔導處查,如沒該文件或分數未達,禁閉文不可能成立。

還有就是搞清楚 緊閉(兵專用)、悔過(士官專用)等同關緊閉,只是名稱不同。緊閉這項處理罰責 並非軍法 嚴格來說只是軍中拿來處罰人的一種手段。

這個禁閉的法律程序只要沒走完,不管軍方說再多東西,拿再多資料,就是私刑,至少辦到旅長,軍團人行處憲兵官等等一個都逃不了。軍方現在巴不得大家都去吵軍方不當管教,這樣就可以把罪推給戒護士,一個下士就結案了,媒體笨的還以為炒到新聞...

2.請269旅公佈當天禁閉室室長、副室長在哪?如果在營為何不管?如果不在營的話,科科...

3.驗屍什麼的都是後話了,今天只要把最初下令的人找出來,開人評會的人找出來,所有有簽名、過章的人都找出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一起造假。

只要當初營級沒發文,旅級沒會辦,文卷室沒有發文,一切都是非法,涉汲妨害自由、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第44條(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再扯什麼不當管教只是中軍方的計,軍方巴不得家屬覺得是不當管教。

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 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

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記個申誡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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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

很多人回應這篇文,並說要轉給家屬看
如果有人要轉貼,請務必說明轉載來源
roywu1020 wrote:
剛從成功大學畢業洪仲丘,今年24歲,去年考上預備士官因此入伍服義務役,退伍前因為攜帶照相功能的手機,被懲罰關禁閉7天,昨天下午操體能,因為身體不適送醫,但病情每況愈下,隔天凌晨家人放棄急救,宣告不治。家屬懷疑軍方操過頭,盼給真相。

洪姓弟兄同單位的FB顯示

吳xx 范xx 你們兩個有種在他家人在他大體旁邊 說你們跟他多親多像一家人多常鼓勵他,你們的伎倆我們都知道, 有種在別人面前說謊 就不要怕到時後事情被公開,你們會有多慘,還有陳xx跟那個莫名其妙的RHQ新副連,你們這兩個推手也別想逃過我們義務役的逆襲。

542旅部連不是一個單純的連隊,是被兩位士官牽著連長鼻子走的連隊。

這兩位士官我們各屆的退伍弟兄都一直在隱忍。他們一直都在利用連長的好說話,心腸軟在為非作歹。今天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旅部連弟兄會跳出來轉發這篇文章,因為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兩個人,就是把這位洪姓弟兄推入火坑的兇手。

我講難聽點好了,連上上至志願役軍官,下至志願役士兵,我都看過帶違禁品的,何況是那兩位住在官捨的高階士官。我就曾經看過那位士官,從口袋拿出智慧型手機。

不要把義務役只是想混過一年日子的隱忍,當作你們可以一直為非作歹的依據,今天仲丘是有錯,但是你們有必要如此"積極"的把他送入禁閉嗎。你們對志願役義務役根本是兩套標準。

這位下士是我的學弟,這件事情在於他跟連上兩位老士官有過結,正常送禁閉流程要等體檢報告出來後才能送,兩位士官禮拜四送他去體檢,硬要院方當天將體檢報告做出,隔天馬上送至269禁閉,這中間的流程有很嚴重的問題。

何要如此積極送他禁閉,他身強體壯,也不是隨便操操就倒的男人,這中間的體能操練,是否也牽涉不當體罰,奈人尋味,請各位網友幫忙轉發這篇新聞,不能讓他走都不能瞑目。

他人際關係非常好!只是很愛跟士官長唱反調~所以說白了點就是被抓到機會抓去修理了!排組的弟兄,下士義務役班長,7/6就要退伍,上星期收假被門口待命班安檢到MP3,立刻在星期四體檢,星期五送禁閉7天!!!剛剛收到消息~被玩到躺在台北榮總...

禁閉室被弄死的,死因是中暑引發多重器官衰竭,在門口被搜到mp3 然後後天就要退伍的他,在退伍前,神速送入禁閉。

今天重點在於把人玩死了,況且是在禁閉室,軍方說法跟本是混淆視聽,再來,他今天帶的是mp3並非智慧型手機,軍方再度說謊,連死人都要誣衊,干他X!

帶違禁品固然有錯,如有法源規定可送禁閉的話也沒錯,但需要作戰副旅長何x忠出面橋個禁閉位置給一個剩下不到半個月的義務役去關,其心可議!

軍旅版鄉民:

連長人好,但沒帶隊魄力,就被某士官牽著走,某士官當起名符其實地下連長。如果這次連長被拔掉,調回幕僚職,我會為他開心的,不用讓人牽著鼻子走。

違禁品我想志願役寢室看更多,垃圾場也不少『違禁品』,只是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相安無事!

看不慣那些官出事後,只會搓湯圓的心態去應付!難不成弟兄跟家屬的眼睛瞎了是嘛!

煙飛雲滅後,作俑使者的士官還不是在RHQ穩穩的爽下去,我不爽繳稅養你們這些廢物!

來源:本文轉帖自PTT 作者:ugvu...(恕刪)

一定要推
我當兵時也被欺壓過
但是弄死人太過分了
一定不能放過這些相關人
感覺上 542旅 根本就問題很大.

2010年.
陸軍裝甲第542旅爆發砲兵營女少尉排長連續遭士官、副營長少校猥褻,陸軍司令部20日表示,主動調查屬實後,將兩人各記兩大過處分,涉及強制猥褻部分 移送軍事法院檢察署收押偵辦中。 而國防部長高華柱下令542旅旅長江聲輝少將調職,轉任陸軍司令部委員,人事案23日生效。

原文網址: 女少尉排長遭猥褻 陸軍裝甲542旅旅長連坐拔官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3/24/11490-2583420.htm#ixzz2YNQQvZKQ


2011年的
懶的打字, 自己看.

http://mo.9958.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66

http://mo.9958.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662


roywu1020 wrote:
剛從成功大學畢業洪仲...(恕刪)


不過是帶個智慧型手機或是MP3
不剩一週即將退伍
有必要為此把人送禁閉室關個七天到退伍?
單位內的幹部不會衡量輕重?
平心而論
現在部隊的基層軍官幹部歷練不夠、用心不足
很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我印象542是很愛玩兵的單位

以前有一個士官受不了轉到我們單位 啥都不會 但有很愛玩學長學弟制 志願義務都討厭他

總之 跟他拉賽過一段時間 也不知這些是真是假 (因為我不相信他說的任何一個字)

那邊的士官長做很久卻不會晚點名帶隊

進去那種單位 半年很苦 學弟進來就會很爽 不用做啥事

連臂章的縫線都要管

恩 542弟兄 出來解答一下 我還真好奇 這是真是假

gogoout wrote:
現在部隊的基層軍官幹部歷練不夠、用心不足
很難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恕刪)


嗯 有道理
現在基層幹部排長都是官校剛畢業的
不知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們在下部隊前就歷練完整又經驗豐富???








542的兵送到269關基本上人為操作就很明顯了
但若依發行政你也沒辦法
小弟是269前身部隊退伍
前身部隊有名的禁閉室
玩兵玩的可出名了
轉到269關
這是巷子內才知道的
小弟曾為要禁閉之人在士官評議會上作保
當她知道要被送禁閉時是尿褲子
後來小弟的連長心軟
要小弟為她做保
管束他
從此後這個全身刺青的大哥(2兵)
就沒再逃過兵了
只是小弟後來都在幫連上收這種人
=^^= wrote:
轉載yahoo新聞 ...(恕刪)


說白了
很多老士官或更上層的心態會因為在社會上能力不如人
所以趁這在軍中有權的機會修理以後出社會能力比他們強的人

推一下
不能讓這件事又被搓掉 絕對要嚴辦
希望受害家屬一定要看到這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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