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漲價,台電說:會跟其它民營電廠重談合約,降低降低購電成本現在卻不降反升購電「有鬼」 台電4高官法辦監委彈劾 59億支出「悖乎常理」2012年06月13日陳貴明台電總經理、董事長(已請辭)【綜合報導】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爭議叢生,監委調查發現,國內利率自二○○三年起大幅調降,但台電前董事長陳貴明、前總經理涂正義、現任總經理李漢申任職期間,卻未與民營電廠完成調降利率協商;經濟部能源局前局長葉惠青在用電需求無虞下,竟核准星元電力公司申設電廠,增加購電支出。監察院昨以「怠忽職守」彈劾四人,除移送公懲會,還罕見地移送最高檢察署,調查是否涉及刑事犯罪。監委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台電爭議,昨是監院對台電第一波開鍘,監委痛批陳貴明等四人諸多決斷「異乎常情,悖乎常理」。經濟部昨坦言,購電合約確有疏失;台電則表示,尊重監院的彈劾結論。主查監委劉玉山透露,還有八件與台電相關的調查案。老總前董座都有份劉玉山說,台電與九家民營電廠簽訂二十五年購電合約,利率介於百分之七點六二五至五點一五間,但利率去年已降至百分之一點三六八至一點七六間,僅為簽約時的二至三成。審計部於二○○六年函請經濟部督促台電與民營電廠重新議約調降利率,台電卻漠視,因此增加約五十九億元購電支出,違失明顯。監委吳豐山質疑,全案明顯「有鬼」,「對台電有利的事,台電高幹非常消極,對民營電廠有利的事,他們積極的不得了!」陳貴明請辭後轉任台電捐助成立的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董事長,涂正義請辭後任台電捐助成立的台灣大電力研究試驗中心董事長,監委葉耀鵬說,會移送司法機關,就是台電很多高層離職、退休後轉赴其他電力公司出任董事長或總經理,質疑有期約之嫌。經部:合約有疏失劉玉山並指,行政院於二○○五年將備用容量率由百分之二十調降為十六,葉惠青仍核准星元電力申設電廠,徒增購電支出,違失明確。台電發言人李鴻洲昨說,台電發言人李鴻洲昨說,台電收到彈劾案的公文後會正式處理。過去與民營電廠簽訂的契約有其時空背景,台電已密集與四家轉投資的民營電廠磋商,也會積極與其他電廠協調,希望能降低購電成本。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將依規定處理相關人員的責任,也會積極與民營電廠協商購電合約,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進展。經部常務次長林聖忠說,購電合約確有疏失,已責成台電與民營電廠檢討購電合約,若彼此沒共識,經部才會積極介入。 台電收到彈劾案的公文後會正式處理。過去與民營電廠簽訂的契約有其時空背景,台電已密集與四家轉投資的民營電廠磋商,也會積極與其他電廠協調,希望能降低購電成本。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將依規定處理相關人員的責任,也會積極與民營電廠協商購電合約,務求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進展。經部常務次長林聖忠說,購電合約確有疏失,已責成台電與民營電廠檢討購電合約,若彼此沒共識,經部才會積極介入。撤職無法申請退休曾質疑台電弊端的綠委林佳龍昨說,台電的電價計算公式問題很大,還有肥貓問題、台電轉投資台汽電在菲律賓投資的電廠案等,監院均應調查。藍委羅淑蕾也說,在閒置產能過多下,台電仍執意擴建電廠,動機令人質疑,監院也應查。監院將彈劾案移送公懲會,最重處分可撤職,也不得申請退休。但葉惠青已退休,無法追回退休金。李漢申 台電業務處長、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台電高層遭彈劾理由◎陳貴明:台電總經理、董事長(已請辭).違法失職:利率2003年起調降,未指示所屬與民營發電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或訴訟。2007年民營業者要求調整燃料成本計價方式,未要求所屬堅持將利率調整納入,影響台電權益。◎涂正義:台電總經理(已請辭).違法失職:2006年起任總經理,自該年度起台電虧損,無視利率調降而指示所屬與民營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李漢申:台電業務處長、副總經理、總經理(現任).違法失職:長期擔任相關業務主管,輕忽台電應有權益,未與民營業者完成利率調降協商。◎葉惠青:能源局局長(已退休).違法失職:行政院已於2005年將備用容量率調降為16%,用電需求無虞,卻仍核准星元電力公司申請籌設許可。另核准星元裝置容量逾開放容量,徒增台電購電支出。資料來源:監察院購電「有鬼」 台電4高官法辦監委彈劾 59億支出「悖乎常理」
ccchin wrote:先讓台電倒閉,讓和民營電廠合約自動失效。再將台電民營化,分拆數十家,政府保留輸配電線路收租就好。...(恕刪) 先用政策惡化台電其財務再予以汙名化最後讓台電倒閉分拆數十家讓財團去分贓現在好像就是進行式
2012年9月號《遠見雜誌》誰坑錢?民營電廠 靠台電三年賺526億光是2009、2010、2011連續三年,台電虧損14億、181億、及433億元;但九家民營電廠卻合計賺了113、182、231億元。其中,將近一半是台電轉投資的四家孫公司。台電股權占約27.66%的台汽電,再由台汽電轉投資、股權約30%上下的森霸、國光、星能、星元等四家公司。台電賠錢 子公司卻能電價利息兩頭賺這在全國人民眼中,全民擁有的台電,簡直成了徹徹底底的冤大頭。「民營電廠是否合力A人民的錢?」「台電自己是大股東,竟然還莫可奈何?到底在做什麼呢?」不平之聲,此起彼落。回溯當時民營電廠政策環境,是以民營電廠貸款固定利率計算成本。但近幾年來,利率早已跌了七成以上,從最高利率7%~8%,跌到剩1%~2%,卻未反映在台電購電價格上。「從2007至2011年,增加購電支出59億多元,」這是台經院的估算。但民營電廠的利息支出早就下降不知多少,讓民營電廠等於兩頭賺。民營資金取得的匯率變動調整,超過3%的部分,也由台電自行承擔,光這部分,「從1999至2011年,台電支付170億元餘元,」監察院調查報告清楚寫著。監察院報告也指出,計算單位費率,約定按發電機組於保證發電時段可發電率88%購電量作為基準,但台電卻以100%購電量作為支付容量電費上限。這也使得台電在2011年,多付麥寮、和平、長生、嘉惠、新桃等12.7億多元。立委羅淑蕾持平分析,台電如果有決心解決問題,至少得先搞定森霸、國光、星能、星元這四家孫公司,及子公司台汽電,這五家都搞不定,更遑論其他家了。台電虧錢,就是虧全民的錢因此,前經濟部次長黃重球從5月接任台電董事長以來,便積極和民營電廠溝通,希望將購電成本合理化。
兩年前的新聞,居然彷若昨日!蔡總統上任說要解決問題,但她的執政團隊像麻煩制造機!那些說電業民營後可以選擇的是否可以解決各家電廠聯合漲價的問題?業者不會為了增加用戶去調降或是改善發電品質,而是會想辦法握緊這塊大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