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漲價無理!!!
ps:圖片摘自最新一期壹週刊
重新談合約不降反大幅上升

調漲的理由,據說是因為去年台電調漲電價,所以民營電廠也要跟著一起漲

購電「有鬼」 台電4高官法辦
監委彈劾 59億支出「悖乎常理」
2012年06月13日
2012年9月號《遠見雜誌》誰坑錢?民營電廠 靠台電三年賺526億


peterboulong wrote:
1998年立院通過民營電廠設置條例,那是黑金政治的高峰,打著「電業自由化」大旗,惡法變相逼迫台電必須以高於市場售電價格,向民營電廠購電;而且「保證收購價格」,一次簽約「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