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麼年代了為什麼公文還要這麼的文言文??

公文是否易讀個人認為還是跟自身的國文水平有些關聯
畢竟現在的公文文書白話很多,跟以前繞口的比起來現在很簡化了
倒是法條怎麼寫白話呢?
說難聽一點,法律人就是靠解釋法條來操作法律跟賺錢
弄得你懂我懂大家都懂
律師要失業囉

expediency wrote:
既然是法規條文不就應該更淺顯易懂嗎?說一不二才對吧?


說一不二,那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兆京垓秭穣溝澗正載極恆河沙阿僧祇那由他不可思議無量大數呢?

你只說不二,沒說到其他呀

越口語才越有超展開的空間
上次有人考試沒上
說是國文太難
好像是考文壇父子檔

看來國文不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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