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S99 wrote:我想不是南僑倒楣也不...(恕刪) 尿經過精煉,也可以還原回可以飲用的水.污水也是,RO過了你喝下去也不會出什麼大事.但現實生活中你絕不會拿這些原料精煉成飲用水..這就是所謂精煉過後可食用的原料.其實我也很想問,什麼東西經過精煉後還不能食用?
新聞片斷頂新製油出示進口文件指出,越南該公司於出口文件上載明「適合人類使用(fit for human use)」,並經越南VINACONTROL 公證行取樣檢驗認證後,出具證明文件,確認為「適合於人類使用(fit for human use)」。==去跟澳洲指名要「fit for human use」的牛油,看是不是比較貴,不就清楚了?
yuffany wrote:ndustry =產業Industrial= 工業我記得高中英文不是這樣教的。供產業使用=可食用我記得高中國文不是這樣教的。...(恕刪) 食品加工業的重點應該放在食品上還是加工業上
skistosais wrote:疑問:動物糞便經過精鍊,可不可以生產維他命丸?...(恕刪) 動物屍體經過妥善處理,可以生產成各種各樣的肉類食品重點應放在動物屍體還是妥善處理?有人會不經料理直接把動物屍體拿來生吃的嗎?(日本人看來是生吃的個中高手)舉例:河豚肉經過妥善處理是美食,未經妥善處理是劇毒;河豚肉是美食還是劇毒?汙水經過處理淨化成為現代人日常生活所需的自來水,煮沸後可以飲用安全無虞;但未經處理淨化就是藏污納垢含有各種細菌病毒及重金屬化學物質喝了會致病甚至致命,水到底是安全還是不安全?吃東西吃一半吐出來=噁心;吞下去=營養,經過消化道消化後=米田共,到底口中的食物是噁心還是營養?舉兩道"食物"來說明這個狀況臭豆腐鹽漬鯡魚罐頭我可以接受臭豆腐,但我不能接受鹽漬鯡魚罐頭;瑞典人可能剛好與我相反
依據澳洲辦事處的官方正式說明http://www.australia.org.tw/tpeichinese/home.html======================================================================================最新消息澳洲辦事處 官方聲明對於南僑過去五批進口牛油(脂),澳洲辦事處已通知臺灣政府以下資訊。澳洲農業部已對於此事件做出調查,並確認臺灣政府機關所提問的五批產品,符合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于今(2014) 年 8月13日同意的「牛油(脂)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出口證明文件」的要求。 若當初在出口時需官方出具相關證明,澳洲農業部會依規定對該出口產品核發此證明文件。也就是說這些產品是適合出口供食品製造使用。有關文字用語 “For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不僅可供人食用,也可供食品業或其它產業使用。 若不熟悉此英文用詞,這個用語可能造成誤會。 “Industry Use” (供產業使用) 和 “Industrial Use” (工業用) 意義是不同的。我們已告知臺灣主管機關,依據澳洲農業部的理解,此案件的產品非供工業使用。======================================================================================填錯行政流程當中的代碼和這批年"牛油"能不能吃, 是完全兩回事衛福部能這樣輕率,不問源頭就自行判定嗎?把報關的錯誤, 當成牛油能不能吃?這是邏輯不清楚, 指鹿為馬的問題小老百姓想知道的是,東西能不能吃不是行政流程出了什麼錯, 這是兩回事每個產業都有它的專業用詞和用法, 不懂要問,不知道要查源頭不問,不查. 以主管機關的官方心態, 自己下註解,又硬拗,不認錯也沒問題, 反正主管機關最大,它絕對不會錯,國王的新衣, 旁觀者只要看笑話就好了
yes2800 wrote:如果南僑真的是進口食品用但卻用工業用的稅則進口,我是不相信南僑說的是誤植,可能是為了規避用食品稅則進口的麻煩,只能說南僑要為此貪圖小便宜要付出一些代價,但如果是真的進工業用,陳飛龍講的話要算話,關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