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爆料 段姓立委施壓使工業石膏變食用級

反正現在 段宜康也說準備提告了
就讓法官去判斷吧
不過我個人覺得段宜康勝訴的機率很高
至少段宜康的主張是有相關專業根據的
大老闆把不可當作食物添加物的無水石膏換個包裝,包裝上寫著「經衛生局檢驗合格」,就賣個下游廠商拿去做豆花,問題是大老闆根本知情,無水石膏當作不可當作食品添加物(不合法),包裝上寫的檢驗合格也是騙人的。
現在大老闆拿著別國的標準,叫利委幫忙更改標準,但一開始的欺騙偽造,難到就當作沒這件事了嗎?

胖達人因添加「合法香精」但廣告不實,被大家抵制。
現在一個不合法的東西 假裝欺騙是合法食品添加劑,卻有人支持?
奇怪,標準怎麼這麼雙重?

活該吃黑心食品這麼久
夠了..法律合法?是誰立的法?

哪天說加"米田共"也合法時..

請貴大..也要跳出來支持喔!!

當然.我知道.我知道..

這個黨立的法..都是黑箱..這我知道...

hn1271n wrote:
請問你有專業的食品...(恕刪)


先進國家許可,台灣不許可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

瘦肉精

它不是食品添加物,但段宜康立委有沒有興趣將瘦肉精從動物用禁藥中除名呢?

hn1271n wrote:
段宜康的臉書說: 食藥署承辦官員,說明幾點:
1.
台灣的食品添加物,是正面表列。沒列入許可,當然不應添加。但先進國家都許可無水石膏當成食品添加物。
2.
他們從來未注意到,在台灣無水石膏居然沒被列入許可,但也從來沒有取締過,所以也就沒有人知道得來申請列入許可。
3.
但時查到此案的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負責偵辦新北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的法院,沒有一個單位來問過食藥署的意見!
4.
建議永昌儘速提出申報,經由專家學者審查通過後公告,沒有爭議就可將無水石膏列入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還在建議..去年被檢舉到現在都沒有提出申報..其他的同業有沒有申報..


/// 2015年10月30日 19:07 謝幸恩
三重盧家仙草去年遭踢爆誤用工業級石膏製作豆花,並使用宏仁醫院廢棄洗腎液空桶盛裝販售,檢方查出上游永昌化工也涉案,並火速聲押負責人周德勇獲准,目前仍在新北地院審理

廢棄洗腎液空桶盛裝販售??你敢吃嗎....連盛裝的桶子都...唉..這時都不講什麼食品安全啦
hn1271n wrote:
無水石膏申請列入食...(恕刪)


檢察官依法辦事
案發當時,無水石膏不在食品級之列,就是只能工業用
案發地點台灣,瑞典.美國.歐盟怎樣規範是他家的事情,一切按照台灣"當時"法規查辦
外國合法,當時台灣不合法,就該查辦

法規不合時宜,那是主管機關食藥署的事情,跟檢察官也沒關係,別推到檢察官身上

檢察官將自己承辦業務,在臉書PO文,不違法,不妥僅是社會觀感

發文內容影射段委員,段委員有權提告,段委員放話下周會提告
這部分根本案廠商違法事實,無直接關係,會分案處理
就算段委員提告勝訴,廠商違法事實仍然存在

hn1271n wrote:
食品化工的問題本來...(恕刪)

他國合法不代表台灣也可以?台灣有台灣的法律,而且你確定歐盟就一定是對的
福斯都會造假了,誰知歐盟會不會為了利益而作假

ISABEY wrote:
檢察官依法辦事
案發當時,無水石膏不在實品級之列,就是只能工業用
案發地點台灣,瑞典.美國.歐盟怎樣規範是他家的事情,一切按照台灣"當時"法規查辦
外國合法,當時台灣不合法,就該查辦

法規不合時宜,那是主管機關食藥署的事情,跟檢察官也沒關係,別推到檢察官身上
...(恕刪)


+1


ISABEY wrote:
檢察官依法辦事案發...(恕刪)
檢察官依"時"法辦事才是重點! +1
有人照舊一直打牆
食品業者應該要送一塊書寫 惠我良多 扁額 給這隻大利偽才對!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