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殺人的人就是必須要為他做的事被處罰.
當下很奮怒,失去理智殺人,那怎麼有辦法在路上經過那麼多路人都不殺,
偏選個沒有保護自己能力的孩子下手.
=> 實在很不解台北市刑大昨天的新聞稿,自行將那壞蛋定義成精障者.
很明顯的在洗風向.
為什麼重大治安事件時,廢死聯盟會被罵到爆.
原因就是每天打高空,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跟國際接軌,這些空氾的理由.
怎麼不說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在哪?有多少面向?多少資源需投入?
都談了那麼多年的廢死,這些具體方法,我認為廢死聯盟都有才是.
當廢死的人在反駁反廢死的人時,請不要再用"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當開場白,
把解決方法端出來,大家很樂意聽的.
在所謂的解決方法還沒實施,也還沒數年施行後的明顯成效前,
死刑還在,拜託廢死聯盟不要再為那些罪證確鑿的死刑犯們請命了.
人生而平等,但怎麼都看不到廢死聯盟組個受害者關懷協會,受害者及其家屬是真正受害的人,
該不會廢死聯盟認為逝者已矣,不值得一提吧!
小燈泡的媽媽說的很好,家庭教育很重要!
我認為這社會的大洞,需要花時間跟資源去投入跟改善.
非一朝一夕能解決,所以回到法制來,該執行死刑的就執行吧!
此外,我支持王育敏提的,故意虐殺12歲以下幼童為唯一死刑.
原因是,除了鄭捷,去年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前兩天小燈泡的事件,這幾個是被大眾關注的案子
但是,每一天有多少的嬰幼童被不當的施虐甚至死亡?
好幾個不到一歲的嬰兒被刻意悶住口鼻窒息而死,好幾個是被保母故意重擊頭部或是刻意從高處摔落,
導至孩子顱內出血死亡.
這些案件的加害人好多都是被判超輕的刑責,有個保母被判7年,應該3年就出來了.
有個託嬰老師被判2年,緩刑4年,就是不用關阿(她照顧一個6個月大女嬰,女嬰感冒不適哭鬧,
所以她拿尿布蓋住女嬰臉部,應該是怕不夠勞靠,所以還將尿布的黏貼處往女嬰頭部左右黏住,
導至女嬰死亡.)
=> 這種人是被女嬰哭聲吵到一時奮怒,所以殺了女嬰嗎? 她應該精障吧! 那怎麼還在託嬰中心上班.
claude0630 wrote:
很漫長的路到底有多...(恕刪)
rezphiuv wrote:
死刑的存在, 不是為了嚇阻欲犯罪之人. 更不是要解決問題...(恕刪)
你知道這個人的存在對受害家屬是多大的傷害, 每出庭就痛一次,然後無數次的出庭將現場一而再地講, 這種痛你可以分攤嗎? 這些兇手一直關著出庭, 我們台灣嗜血的媒體就天天報今天吃得好不好, 嘴角有沒有微笑 , 又是對受害家屬一種折磨, 再來這些廢死的,教誨師一再尋找這些殺人兇手可教化的跡象好去跟法官說這人是否可教化, 這又對受害家屬再蹂躪一次. 誰能分攤他們的痛......你可嗎?
當然要解決問題啊! 如果像郭董所說的一星期就斃了, 哇!凶手沒可談了, 媒體沒人可跟拍了, 家屬不用每次出庭就被問一次了, 忽然變安靜了, 沒兇手可談, 沒廢死和反廢死的爭執. 自然大家就會認真思考去解決防範的問題. 你知道大家為何吵來吵去的主因, 就是這些罪證確著的隨機殺人犯罪者都還活著好好的, 這是最好的範例 如何讓大家靜下來談解決問題!
古代所謂殺雞儆猴, 現在所有隨機殺人的人全都好好的關在牢裡, 模仿者不是也想著反正不會死就拼拼看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