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d wrote:
幾十年來都是企業工會...(恕刪)
確實是舊工會不好才要成立新工會阿
我轉PO的文章裡面有提到
1988年 華航前董事長、當時的副總稽核李雲寧擔任發起人,成立華航工會,工會理事長由公司指派,工會參與人員也全是公司主管;你認為這種結構的工會對基層人員會有什麼幫助?
華航2011年營收達800多億,創歷年新高,2012的年終獎金卻縮水到2.5萬元、考績「甲等」以下沒有考績獎金,員工反彈後,工會卻對外表示「公司稱虧損二十億元」、「領到2.5萬元者是極少數」;2013年,華航惡意解雇空服員卓棕偉,華航工會代表在人評會上不僅不予相挺,更是要公司「勿枉勿縱」;2014年,華航再度創下歷史新高的1,500億營收,2015年的年終獎金卻「灌水」,將福委會的三節獎金與春節獎金都算入年終獎金,等於要員工「拿自己的錢發給自己」。而這誇張的年終獎金發放方式,卻是華航工會與公司協商而成的。
「這樣子的工會沒有辦法代表基層勞工的聲音」,空服員工會秘書長林佳瑋說,華航工會不僅沒有去處理基層勞工的問題,許多對員工不利的勞動條件都是華航工會同意的。她說,華航工會到現在還是有些會員代表是公司的管理層,也有「蠻多人透過華航工會,最後升到管理階層」。機師工會新聞聯絡人陳祥麟說,很多華航工會高層都將工會當成跳板,本來可能只是座艙長,但在工會時以不變應萬變,乖乖聽公司的話,卸任之後就高升至副理以上的高階主管。
也因華航工會根本不幫華航基層勞工爭取權益,當會員遇到勞資爭議時,連最基本的勞資爭議調解都不願幫勞工送,造成許多華航員工大為不滿。2013年,華航空服員成功奪取華航工會三分會主導權,開始以「華航三分會」名義進行抗爭。例如2015華航年終獎金「灌水」後,三分會發動尾牙抗爭行動,抗議「灌水」的年終獎金。
2015年中,空服員仍面對非常多休息時間、工作時間的勞資爭議,林佳瑋表示,空服員雖能以三分會的名義進行抗爭,但三分會終究只是華航工會分會,沒有獨立法人身分,無法合法進行勞資爭議。為了「取得合法爭議權」,空服員決定要自己成立工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