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hC wrote:
婚姻是制度,無關人...(恕刪)
表面看確實是這樣 婚姻是制度沒錯
但是今天就是限定特別族群不能進入這制度內, 亦不願修改制度讓人進入
卻大喇喇地說 這只是制度問題
但這卻不願承認是人權問題~
這我也沒輒了
今天同性族群是在要求甚麼? 不就要求修改制度嗎?
為什麼要修改制度? 不就是因為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嗎?
為什麼認為是受到不平等待遇? 不就是因為作為國民/人 的基本權利沒被納入既有的制度內嗎?
所以你真的天真地以為不是人權問題?
制度的目的, 在於讓人們能盡可能地得到 & 維護公平的基本人權
制度是沒有完善的, 因為是人訂的
但也只有不斷的改進修繕制度, 才能慢慢的朝向完善的目標前進
這也是為什麼已經有法律制度了 卻還要有立法委員 還要不斷的修法修制度
就是因為要維護"人的基本權利"
我想這不難懂~ 看你要不要細想而已
舉個爛例子
社會制度就是想要"方便"就去廁所
不管你要站著尿 躺著尿 蹲著尿 坐著尿
甚至自己選擇不去廁所或者進了廁所不尿 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也是你自己的權利
但是制度不能限制某某些人不能去廁所
如果有這樣的制度 那就該修改~
relax 8 wrote:
你真的很幽默 叫人...(恕刪)
我的個性是很幽默沒錯啊
不過我這得發文可沒你說的"預測"一大堆
敢請問你認為我哪幾點是在"預測"呢??
我發文的論點都是過去參考過的書籍 報告 案例得到的結論
應該沒哪一點是用"預測"的~
我想我認識的同性戀沒有比你多個十幾倍 也應該有好幾倍
我與身邊同性戀的年輕人接觸的時間 也應該比你多了許多才是
但是跟風同性戀~~ 請恕我真的沒聽過這麼"天才"的話~~
同性戀現在最大的困境, 除了不被法律接受/遭受歧視之外, 還有一種
也就是我上幾樓發言的 就是社會上太多的這種"假設"...
你自己承認
"我們這些有點年紀的大部分異性戀已經深根蒂固,
我們當然不太會隨風起舞"
卻用自己"根深蒂固"的看法來評斷現在同性戀的狀況~~
實在是不怎麼恰當
當你自己不是真的那麼深入了解之前, 拜託~~ 不要用自己的假設來套在對方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