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p2600 wrote:那加油站工讀生,只有握加油槍的時間才算工作?(恕刪) 這可以給小學生當造句題目了~所以汽機車修理人員,只有握起子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所以公務員,只有拿筆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所以律師,只有出庭辯護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
hosamcy wrote:記得以前老國民黨時期,發生這樣的事情,交通部長會因為負起政治責任而下台,現在我很久沒看過這樣的官員。反正都是they的錯,我都沒錯。 高雄炸了整條街,都是李長榮的錯,花媽依舊是神!台南登革熱冠全台,都是蚊子的錯,賴董依舊是神!要習慣啊
goodversion wrote: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這讓我想到上次檢察官因駕駛不得加班沒車坐改坐警車的新聞。公家的駕駛為什麼不是這樣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