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賀陳旦:駕駛問題 , 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goodversion wrote: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哇,人有三急,想撇條的時候

還得忍住耶,不然沒辦法握方向盤啊


陳阿片 wrote:
他的中文程度大概和那...(恕刪)



其實他也不想這樣,因為沒人擬稿給他念
大部長治理交通沒什麼能力
卸責到是挺快的
好多鮮明的藍

goodversion wrote:
https://udn...(恕刪)


道路問題 沒這麼大吧

握著方向盤才算工時 也太扯
現在的政府真的是好棒棒

但把責任推給過勞並發生意外往生的死者.....

還有一丁點道德良知嗎?????

bdp2600 wrote:
那加油站工讀生,只有握加油槍的時間才算工作?(恕刪)


這可以給小學生當造句題目了~

所以汽機車修理人員,只有握起子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

所以公務員,只有拿筆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

所以律師,只有出庭辯護的時間才算工作時間

............................................

記得以前老國民黨時期,發生這樣的事情,交通部長會因為負起政治責任而下台,現在我很久沒看過這樣的官員。反正都是they的錯,我都沒錯。

hosamcy wrote:
記得以前老國民黨時期,發生這樣的事情,交通部長會因為負起政治責任而下台,現在我很久沒看過這樣的官員。反正都是they的錯,我都沒錯。


高雄炸了整條街,都是李長榮的錯,花媽依舊是神!

台南登革熱冠全台,都是蚊子的錯,賴董依舊是神!

要習慣啊

goodversion wrote: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這讓我想到上次檢察官因駕駛不得加班沒車坐改坐警車的新聞。

公家的駕駛為什麼不是這樣算時間?
如果我們容忍官員推諉卸責,那這樣的悲劇下次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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