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賀陳旦:駕駛問題 , 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https://udn.com/news/story/9/2283551

交通部長很厲害
檢調才剛剛開始調查,他就有結論了,全部推給駕駛跟業者
道路設計不良跟政府法規都沒問題,很厲害

有開過那個彎道的都知道,那是個很不好開的路段,以後大家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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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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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過這麼惡劣的法律
看看政府的國旅卡政策,強迫公務員參加這種會死人的團體旅遊行程,真的是慣老闆。

goodversion wrote:
https://ud...(恕刪)

我還以為是馬小九要負責,最少也應該是前朝的問題
怎麼這次變成駕駛的問題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14004846-260402
內文節錄:
滿臉憔悴的康妻說,先生1個月的薪水大概是5萬多元,之前大部分是陸客團,出門7到8天,後來曾有很多天沒班上,1禮拜只跑1、2天;後來轉做1日遊,就又忙了起來。1月26日小年夜當天還特別找親戚回來聚餐,表示接下來他都要一直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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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走了大陸客,換來更操的一日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14005561-260405
內文節錄:
道五號遊覽車翻覆意外釀33死,桃園監理站調查發現,翻覆遊覽車登記在友力通運公司旗下,1998年4月出廠、車齡19年,行照早在去年12月16日就到期,因罰款未繳清至今未換照,但上月底驗車結果有合格。

桃園監理站表示,發生事故的車號ZZ-780遊覽大客車,1998年出廠,車齡至今近19年,超過10年老車依規定每年須驗車3次,就資料來看該台遊覽車近期檢查紀錄都合格,最近一次是12月底在士林監理站完成驗車,下次定檢日為今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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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錯絕對不會是政府,一定是前朝問題,不然就是業者因素,再來是司機人為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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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9/2283551
goodversion wrote:
https://udn...(恕刪)

反正不會是全面政府國會最大黨的錯。

一定是在野黨的錯。
我砲故我在
b108463 wrote:
http://www...(恕刪)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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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看過這麼惡劣的法律
不管是不是前朝的問題,這麼快就下結論真的很可惡

goodversion wrote:
駕駛工時14小時未...(恕刪)


法律還可以這樣解釋哦?
那加油站工讀生,只有握加油槍的時間才算工作?
bdp2600 wrote:
法律還可以這樣解釋哦...(恕刪)


而且這是公單位的解釋

goodversion wrote:
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服兵役時,我們的天才營長摳假摳得很,我們連上的81砲排火炮競賽滿靶,師部下電話記錄,81砲排放榮譽假3天,營長說,軍公教日工作8小時,所以榮譽假3天就是8小時*3天=24小時,要求81砲排24小時回營銷假。

TfhC wrote:
服兵役時,我們的天...(恕刪)

我的營長也是這樣曲解我的例假,因為衛哨和待命班的人數不足,制度的問題變成要共體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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