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方向 擬18歲可結婚


TH2004 wrote:
那開放不孕夫妻近親呢? 你的答案? 你答的出來嗎?


近親本來就不能結婚

所以怎麼會有不孕夫妻近親的問題

可以請問

你的意思是??

而且你好兇喔

我們這些異性戀都怕死了

怎麼辦
IKOO wrote:
近親本來就不能結婚
所以怎麼會有不孕夫妻近親的問題

這我知道,
同同的邏輯裡性別只是生育用的,
所以 不孕=同性=可以近親。
他們的世界裡性別無關文化無關倫理,
人人一律"平等"好進步的。
不孕,也有可能孕。
同性,有可能孕嗎?
TH2004 wrote:
那開放不孕夫妻近親...(恕刪)

tnkk01 wrote:
這我知道,同同的邏輯...(恕刪)


您說的對~

歧視近親人士結婚的權利,近親人士族群也可以有結婚的人權阿~

套句同運的話來說,有愛最大!反對同運人士歧視其他族群結婚的權利!

狗子2008 wrote:
不孕,也有可能孕。
同性,有可能孕嗎?


不可以質疑喔

不可以騎士喔

同性戀人家是天生的

很不願意的

所以他們生不出來

異性戀生的要給他們收養當小孩

這才是平等 才是公平

才是亞洲第一 世界潮流
mlee wrote:
禁止近親結婚原本是優生學的關係,同性婚姻又沒有繁衍下一代基因遺傳疾病的問題,還搬出傳統倫理,真的非常好笑。

幸福很簡單 wrote:
同性戀又沒有優生學的問題,要禁什麼?
用倫常這個理由?
政府有病嗎?
都開放同性戀了還談什麼倫常。


看了這個新聞,就跟大家想的一樣,真是荒天下之大謬。

越看越覺得真的是很可笑。

本就是違反大眾固有觀念「倫常」的關係制度,卻還要以「倫常」為觀點來制訂。

同性群體關係本就沒有良好基礎,完全無法建立出社會的安定性,
卻還要勉強地制訂、牽強地自圓其說。

難道不會覺得很虛假嗎?!

現在的政府主政下,會發生什麼事,都不讓人意外或奇怪。

大法官更是可笑,更讓人瞧不起,
幾個人就可以替2300萬人作決定。
二年後自然生效,怎麼生效?
我個人認為,立法院就任何法都不通過,
看看二年後是怎麼生效法?



狗子2008 wrote:
現在的政府主政下,...(恕刪)



因為經濟相關的政績搞不出名堂

所以只好搞點別的

TH2004 wrote:
那開放不孕夫妻近親呢? 你的答案? 你答的出來嗎?


你挺同挺到邏輯錯亂唷!

你是同性戀?

狗子2008 wrote:
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恕刪)


倫常都不倫常了,還在那邊倫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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