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波萬 wrote:一個屋主藉機殺人,然後動不動就一堆鄉民護航,嘔吐樓主論點如果成立,將來黑社會應該都是開車擄人,當你掙扎反抗時,直接亂刀捅死你,然後宣稱是你企圖上車,他正當防衛.....臺灣的教育品質真的看得出來,...(恕刪) 這種教育品質果然是極品...按你第二段的舉例,賊是被拖進來的,然後被屋主打死....
Arch.Gabriel wrote:法官其實也就是個上...(恕刪) 基本常識性問題使用戰鬥技能掩住口鼻勒住脖子會不會死???基本常識性問題警察到場時你還沒放手警察到場時,你還沒放手時你就知道被你勒住的人需要做CPR從這兩點來看,屋主真的是有殺人想法而非正當防衛啊我說過了,若當下屋主返家看到小偷,一拳打死他,這樣被判有罪我會聲援小偷都被你勒死了,你還以老婆懷孕要保護老婆為由,這就很難自圓其說了吧所以你制服小偷的時候,你老婆站在旁邊隨時準備給予小偷翻盤致命一擊的機會所以明知道他要死了還不放手??
呵呵,受過專業戰鬥訓練的人勒一個有心臟病的人勒了10分鐘還勒不死? 竟然還有人認為這叫故意殺人,或者你還想演繹一下這10分鐘裡屋主的內心戲?我只根據判決書解讀,至於你想表示依你的常識絕對能在當下分辦一個還在呼吸的闖入者是不是有心臟病、是不是要死了,我只能尊重,反正鍵盤後面總是不乏高手Tom_Deng wrote:所以明知道他要死了還不放手??
屋主承認用來勒斃小偷的後鎖喉是當海陸實學的戰技,教官教此招前一定會說這招很致命,所以就不用爭論他會不知道用這招很可能致人於死的問題了。學過法律的應該都可認可屋主防衛過當,沒學過法律的就會覺得,我認為應該要怎樣。如果我覺得要怎樣就怎樣,此案就不必討論甚麼,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01978 wrote:這不代表他有殺人的...(恕刪) 你家被闖入你老婆懷孕你情急之下出拳打他,他被一拳打死法律不該強人所難我絕對會聲援但你家被闖入,你老婆懷孕,所以你壓制匪徒超過十分鐘,警察都來了你也知道他已經昏迷需要做CPR了仍不放手壓制然後跟我說,很緊急呵呵呵!!我今年兩歲???這案子爭議點一直都是,你都壓制他那麼久了你是還有甚麼道理說這是緊急情況,不可抗力?正當防衛跟防衛過當的點不是很單純可以判斷嗎?
01978 wrote:真是悲哀啊! 看看...(恕刪) 中文能力真的有這麼差嗎?這個案子的爭議點樓上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都說得夠白話了不是你不能防衛而是你明知道對方已經被你壓制到要做CPR了你持續壓制防衛還是你不懂甚麼叫做CPR,甚麼時候需要做CPR?還是看不懂自己不想看的中文字?
Tom_Deng wrote:你情急之下出拳打他,他被一拳打死...(恕刪) 問題是你出拳那刻會去想我要他死或我只要他聽話不要亂來!?相信100個會有100個都希望他去死算了只有那些學法律的才會玩文字遊戲,什麼防衛過當?可教化!?在美國你未經許可進入人家家裡,然後有不法舉動人家就可以把你轟爛,在台灣殺兩三個人不會被判死警察殺壞蛋要賠錢要判刑,這還不夠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