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 看過一個新聞 ~
一位日本人不慎闖入美國人庭園 遭到射殺
在台灣 新聞常看見小偷進入民宅
屋主卻因為防衛過當 遭到起訴 ...
如果屋主被打死 小偷是不是只會被認定意外致死 ... 所以在台灣 ... 若有小偷闖入 我們應該求饒或是想辦法逃 ... 絕不能反抗 對吧?
這樣以後就不會再有人被檢方起訴過當或被法官判過當
可是相對地
你闖入他人土地產權中
像尿急找無人處小便一不小心被打死也是應該可以預見的
因為法律沒有過當處份地主全都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
只要他爽
假如任何屋主地主都可以主張用任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在被外人侵犯時不用管制止手段比例相對原則等其他問題
你只要事後不叫不靠杯這樣是野蠻沒人權等其他問題
我現在就能認同與尊重你的個人想法
一個相對問題被當成絕對問題那當然會有"問題"
只不過你認為是制度所形成的"問題"
個人不以為然會認為其實是你的過於簡化等於思維才造成
假如明知道這問題不是來自於所批判標的
但還是要故意歸咎其上這樣就變成是有心人在說謊
如此就無討論或對話之必要
因為背後不能明說的目的才是這類人要的
而個人對他的目的沒啥興趣只對因果邏輯的正確性比較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