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用花兩兆,廠商免費蓋5.5GW風電

tenrivers wrote:
樓下不要再PO沒根...(恕刪)

請問這些廠商要怎麼回本?
還是你真的天真以為這些廠商大老遠跑來台灣來做功德
meridian wrote:

所以當初到底是誰在...(恕刪)

所以你認為我有反核?
很不好意思我從來都不支持反核,我的立場很簡單,只要不是草率決定的合理決策我都能接受,但目前政府提出的方案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爛方針,漏洞又一堆不斷被打臉又不肯承認錯誤
我當然知道沒有後悔藥,所以我絕對不支持政府現在的能源政策
coffeejulice wrote:
台灣海峽是個風場,但是它是冬天的風場,而夏天發的電只有冬天的25%~30%,可是台灣缺電是在夏天,
冬天不缺電,台電要被迫買高價的電再賣給人民(因為保證收購)(本來冬天不缺電,可以用低價的發電方式也有餘裕)
夏天缺電,風電還是不夠,得繼續燒好燒滿(天然氣價格因為老共也在整治空汙,價格一直漲)


別被既定印象制約了
台灣這兩年,不只夏季缺電,冬季也會有橘燈警戒

今年1月16日 備轉率5.01%, 尖峰時風力發電量0.7萬千瓦, 1%的設備容量
在號稱風力發電最有效率的一月, 碰到用電警戒還是只有1%的發電效率

會有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無論夏季還是冬季,面臨用電危機時,通常都是偏向無風的天氣型態
(冬天不是每天東北季風都很強的)

p.s.當日用電尖峰時的太陽能發電量是0
tenrivers wrote:
樓下不要再PO沒根據...(恕刪)


免費?

金管會拚綠色金融 今年底目標1.1兆元
發稿:2018/01/08 12:18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8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目標今年底,銀行業授信、保險業投資以及綠色債券發行等金融措施,對綠色產業的挹注金額可達新台幣1.1兆元。

為配合非核家園、能源轉型、環境減排等重大政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酌綠色金融的國際發展趨勢,研議綠色金融行動方案,方案獲行政院於106年11月6日核定。

金管會表示,方案短期目標為協助綠能業者,尤其是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發電業者,取得營業發展所需的相關資金,方案推出加強授信、投資、籌資面向的金融措施,促進金融市場可自行運作支持綠能產業。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林志吉表示,根據金管會核定對綠能產業的金融措施目標,今年底綠色債券發行、銀行業授信以及保險業前進綠電合計將達1.1兆元。

在引導資本市場責任投資方面,根據金管會統計,不計遠東新今天掛牌的新台幣30億元綠色債券,綠色債券市場於106年5月19日上路後,截至去年底,已有7家事業發行9檔,發行總額206億元。

發行綠色債券的7家事業包含凱基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永豐銀行共4家本國銀行,以及1家外商銀行東方匯理銀行,另外還有台灣中油公司以及台灣電力公司。其中,東方匯理以及台電都發行兩檔。

林志吉指出,在協助綠能產業取得融資上,截至去年底,本國銀行對綠能產業放款餘額為1兆697億元,較同年9月底的1兆497億元增加200億元,顯示國銀持續支持綠能產業。

另外,在保險業資金投資綠能電廠方面,截至106年12月底,已核准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台灣人壽以及新安東京產險共4家保險公司投資5家再生能源電廠,金額約53.5億元。1070108
樓主你去買衛生冰塊了嗎?

coffeejulice wrote:


少來了,
工程費...(恕刪)
政府不用出錢啦
電價漲33%起跳
33%還是保守估計的
免費蓋這種垃圾話也信

HelloTaiwanTaiwan wrote:
政府不用出錢啦 電...(恕刪)


看看德國的電價,未來三倍都算佛心了。
有這麼佛心的廠商喔? 那一家?說來聽聽,我們要好好感謝它...
tenrivers wrote:
樓下不要再PO沒根據...(恕刪)
imhung wrote:
看看德國的電價,未來三倍都算佛心了。

德國電價創新高 民眾商界兩樣情

據德國聯邦能源及水資源公會的資料,德國每度電費為30.22歐分(約新台幣10.5元),
附加費和各項稅金占其中近53%。德國電費從2006年每度19.46歐分逐年上漲到今年
的30.22,若以三口之家一年使用3500度電來計算,德國家戶每月的電費帳單約為
88.1歐元(約新台幣3083元).

考量通膨因素,目前德國家戶每月電費約較1998年時的水準高33%,一定程度上
與再生能源附加費顯著增加有關。不像用電大戶的商家可豁免,德國家戶必須
負擔電費裡的一切稅金
,私人的家戶消費者的用電占總耗電不到1/4,卻得肩負
全國超過1/3的電費.

同為再生能源大國,德國和英國附加費比較

coffeejulice wrote:
工程費約1兆多,但是其中大概5成要台灣的銀行聯貸(而且是無擔保品的貸款,就是我蓋風機,我還沒蓋的風機就是我的擔保品)


問題24: 專案融資沒擔保?
答: 無擔保品,(除沃旭外)融資由各信貸保險機構擔保.

以下言論出自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先生


沃旭
非採專案融資而是母公司全額擔保企業融資.
達德
信貸機構包含丹麥EKF、德國Euler Hermes、荷蘭Atradius,出口信貸擔保部分共54%.
CIP
EKF將為CIP台灣開發案提供融資擔保.
北陸與玉山
已經與EKF簽署合作意向書,提供專案融資擔保.

EKF為丹麥政府出口信貸機構,信用評等達AAA級,提供歐洲各國離岸風場專案融資與信貸保證.

實例解說:海洋竹南融資銀行(無公股銀行)
本地: 國泰世華銀行,富邦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凱基銀行
法國: 巴黎銀行,東方匯理銀行,法國興業銀行
新加坡: 星展銀行
荷蘭: 安智銀行
日本: 三菱UFJ銀行
澳洲: 澳盛銀行

對照EKF官網提供之擔保清單





coffeejulice wrote:
而之後發電20年,台電保證收購6元/度,而台電再跟人民收錢,等於預計要跟台灣人民收20年合計2兆

問題5: 未來20年購電總價是否為兩兆?
答: 以下按時間順序詳解.

第一次出現所謂的兩兆風電,是聯合報2018年4月5日的報導.



4月6日能源局發出澄清聲明,並提出正確計算公式
遴選之離岸風電系統係以簽約費率來作為收購價格;而競價之離岸風電系統則以其競標價格
作為收購價格. 換成數學式

(遴選風場A年發電量*簽約年價格A'+遴選風場B年發電量*簽約年價格B'...)*20年 = 遴選總價
(競標風場a年發電量*競標價格a'+遴選風場b年發電量*競標價格b'...)*20年 = 競標總價
遴選總容量=A+B+C...=3.5GW (預定)
競標總容量=a+b+c...=2GW (預定)
20年總價 = 遴選總價+競標總價

遴選風場電價是依與台電簽約年的躉購價格為準,但簽約必須先取得電業登記(籌設許可,
參考電業登記規則). 4月6日時所有參數,僅總裝置量5.5GW與2018年躉購價5.8元
被確定,其他均未知所以總價未知.

4月11日反風電人士陳立誠發文抨擊能源局語無倫次



陳立誠自行假設遴選3.5GW全數依照2018費率簽約,又自行假設競標2GW價格為4元,於是
遴選部分 3500MW*8760*41%*5.8元*20年=1兆4580億
競標部分 2000MW*8760*41%*4元*20年=5760億元
兩者相加=2兆340億元

但是4月30日遴選容量增加為3836MW,競標容量1664MW,
照陳立誠自以為方式計算總價應為
遴選部分 3836MW*8760*41%*5.8元*20年=1兆6000億
競標部分 1664MW*8760*41%*4元*20年=4800億元
兩者相加=2兆800億元

2018年6月22日競標結果公布,價格並非照陳半仙所想的4元,而是2.2~2.6元不等,
兩兆風電徹底破功,陳半仙遭狠狠打臉,即便所有遴選風場都照2018年費率簽約,總價為

遴選部分 3836MW*8760*41%*5.84元*20年=1兆6083億
競標部分 232MW*8760*41%*2.22元+512MW*8760*41%*2.5元+337.1MW*8760*0.41
*2.55元+582.9MW*8760*41%*2.55元=2974億
兩者相加約=1兆9000億元



但這仍不是確定價格,6月22日時遴選風場仍無一簽約,直到2018年11月底都沒有開發商
取得籌設許可,即沒有任一家以2018年躉購價簽約.
2018年12月中,終於允能(708MW)及海能(378MW)率先取得籌設許可,與台電簽訂PPA,
簽約容量再縮水成允能(640MW)海能(376MW).

剩下2750MW只能待2019年,下為陳半仙的快樂夥伴王姓電盲2018年終搞笑.






遴選2018已簽約容量:1016MW,價格4262億
遴選2019待簽約容量:2750MW 每度5.51元,假設剩餘容量全數簽約=1兆880億
2019年2月 CIP,中鋼簽下PPA
2019年3月 北陸簽下PPA
2019年5月 沃旭簽下PPA
競標容量:1886MW 價格2900億,但是此部分可能改賣需要綠電憑證的企業而不是台電,
因此收購價將低於2900億,甚至為零,緣由請看太陽光電懶人包問題26.

風電是間歇性能源,棄風率不可避免,即使優先使用綠電的德國,法律上也明定保留3%棄風率,
中國更是年年棄風都超過7%,詳情請見問題18或太陽光電懶人包問題20.



電業法第8條「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下,應優先併網調度再生能源」,根據台電合約,
調度中棄風的電力不計價,

風力發電離岸系統電能購售契約第九條 運轉與調度
如有因甲方或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執行安全調度,工作停電,電力系統發生事故
或甲乙雙方設備檢修等因素需要,乙方應配合甲方要求停機或減載,其因而短少之電能躉售,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補償.
前項甲方或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要求停減供電能期間,乙方超出甲方要求所供應
之電能,應於當期購電度數扣除,不計購電電費.

結論:
假設棄風率為零(絕無可能)+競標全售台電,20年最高總價約1兆8000億,平均每度4.5~4.6元,
若競標全轉售民間,總價下修1兆5100億,平均每度5.6元; 當棄風率為7%(即中國歷年最低值),
兩者分別調整為1兆6700億與1兆4000億,發電量佔2025年7%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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