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份業務,有沒有稅務認定的關係, 結果顯現在報稅上。
在稅務關係下,"僱傭關係"所得在 50薪資, 或 9A執行業務所得。
搞睡, 錯了,是9B搞睡, 錯了,是9B稿稅
僱傭關係要成立,基本上就有一定認定困難,所以任用公司與邀稿寫稿終點不會這樣搞自己, 會以9B做科目。
如果大家報稅時發現自己有9A, 卻沒拿到該公司應給付雇傭條件下必須給付, 這是要抗議的,因為9A要被扣2%。
9B 就沒有僱傭關係, 所以是不是兼職? 在很多公司會告訴你,要你兼職part time賺外快, 但是卻讓你用9B。
你就要勇敢拒絕,說我要的是兼職多一份工作,給我9A.
通常別人會認為你是白癡。 因為9B 有23萬扣除額。
那到底有沒有稅務僱傭關係成立? 想也知道沒辦法塞入50 跟 9A。
雇傭很難搞,是雙向的,舉其中一項:
(2) 受僱人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根據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347號判決:「勞動契約之特徵,即在此從屬性。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成立,均從寬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成立。」只有僱傭關係,某甲才對A公司具有從屬性,承攬關係則否。例如僱傭關係某甲對外稱「我們A公司如何…」但如果某甲只是承攬A公司的工作,他就不這麼自稱,從屬關係就是建立在A公司具有監督、指揮、考核某甲的關係上,某甲對A公司也有忠實服勞務的義務,這種從屬關係不僅是呈現於內在抽象感覺,更形之於外在,付諸實際的具體行為。
但是節稅上就會用這種方法,但是僱傭關係很容易釐清:
林志玲在補稅案裡主張,雙方是「委任關係」而非「僱傭關係」。 最後我的志琳是以執行業務抗稅成功。
長庚醫院超收醫師健保費,也涉及補稅問題。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對於醫師與醫院為「僱傭關係」,卻將「薪資所得」申報為「執行業務所得」。
說你是兼職, 這個用詞在法律上的定義是什麼?
你說至志玲有沒有兼職? 我們這種路邊閒聊都說有兼職。 但是稅務認定是執行業務。
所以監察院這些咖跟我們路邊混吃等死的垃圾有什麼不同?
cross R wrote:
你才笑死人勒
知道大家都在做,不代表沒爭議。媒體若有特定立場本來就不應該⋯⋯
我就是覺得這種事本來就會落人口實、觀感不佳
根本不用去做⋯⋯他也不差那六萬稿費
你們只會用"觀感不佳"這招嗎?
連合不合法都說不出來,還想陷罪於人?
投稿 有罪嗎? 東西南北廠 說了算
2020 滅亂黨
https://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message_article.asp&mp=1&ptype=2&mid=22029
主題:公務員可否利用公餘時間創作投稿上傳網路漫畫?
姓名:菜鳥公務人員發佈日期:2017/11/07 16:56:16
內容:
公務員可否利用下班時間創作投稿上傳網路漫畫
參加比賽(贏的人有獎金)
謝謝
回應人:本園地回應日期:2017/11/14 13:39:52
內容:
您好:
您詢問有關公務員可否利用公餘時間創作投稿上傳網路漫畫參賽並獲取獎金一事,已交由銓敘部研處並為您說明如下:
一、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除法令所規定外,亦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次依司法院32年4月28日院字第2508號解釋及本部95年4月28日部法一字0952640683號電子郵件,公務員投稿、發表或著作書籍出版收受報酬,尚無違反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至參加出版社所舉辦之促銷活動,如有兼售書籍或從事具商業宣傳之行為,則仍有違該項規定。復依本部101年9月21日部法一字第1013646744號電子郵件略以,公務員如利用下班時間設計智慧手機之APP且以個人名義申請著作或專利,並僅將此著作或專利授權他人收受報酬,原則無違反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惟公務員如利用下班時間設計智慧手機之APP,並自行將APP上架至應用程式商店公開銷售,抑或提供免費下載,藉由APP中嵌入之廣告獲取報酬,即均屬經營商業之行為,故有違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又公務員如係與民間公司訂定承攬契約、委任契約或僱傭契約而為其設計APP,或本職與民間公司開發APP之工作性質不相容者,亦有違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二、綜前,公務員利用公餘時間創作網路漫畫參賽並獲取獎金,尚無違反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惟如有從事商業宣傳或自行出版販售等行為,自與該項規定有違。又公務員如係與民間公司訂定承攬契約、委任契約或僱傭契約而為其創作網路漫畫,或本職與民間公司創作網路漫畫之工作性質不相容者,依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仍不得為之。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萬事如意!
本園地 敬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