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stw wrote:
拜託,理由書是看不懂是不是?
看不懂就老實說,
公投題目的結果不會衍生成你的解讀!
又不是民意調查。
如果當初公投題目是你是否贊成「婚姻」只限定一男一女,那直接被中選會以違憲為由無法成案。
違誰的憲? 那幾位大法官有問過全國人民的意見嗎?
自古以來,婚姻的結合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生理上),不要跟我扯精神上之類的。
另外,當初是哪些人說立專法是在歧視同同們?
現在可以立專法了,那群人在興高采烈!? 這是人格分裂嗎?
curstw wrote:
果然都答錯。還真的咧...(恕刪)
curstw wrote:
https://udn...(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