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12837/382003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林昶佐指出,會審婚姻平權法案,是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結果,要保障所有人結婚的權利,就是因為遵守公投結果,今天只審查專法版本,沒有過去修民法的版本,「沒有人比我們還遵守公投,只有你們在違反公投、扭曲公投、曲解公投,想要造成社會對立,得到你們的政治利益,這樣去欺負權利被剝奪幾十年的人」、「得到國民黨的政治利益」,昨天打給多名國民黨立委,希望他們把票投出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5&v=MO6hqkp0lhY
林昶佐如果講的是對的,那如果國民黨立委不是故意誤導,就是國文程度差,看不懂公投題目。
不過這次公投是公認的國文程度要好,才看得懂。
考考大家閱讀測驗,看到底是林昶佐亂指控,還是單純地三位立委國文程度不好。
也歡迎大家把答案po出來。
公民投票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理由書第一段
本提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為立
法原則之創制,目的在於形塑立法者本諸釋字第 748 號解釋所享有之立法
形成方向:「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期能清楚定義民法
婚姻制度與家庭倫常。本提案並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例如依民法婚姻規定以
外之形式)使同性別二人得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俾達
成釋字第 748 號所稱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 亦即無論異性或同性二人,均
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
1.依據上述提案理由書之敘述,請問提案人意旨為何?
(A)婚姻只能限定是一男一女
(B)限定民法裡指的「婚姻」是一男一女
(C)同性兩人不得成立「婚姻」關係
(D)以上皆是
2.依據上述理由書之敘述,何者解釋為真?
(A)「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指的就是「婚姻」。
(B)依據大法官解釋,同性二人只能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不能成立「婚姻」。
(C)本提案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來達成釋字第 748 號所稱對於同性二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但是不包括讓同性二人「結婚」。
(D)以上皆非
(A)專法只能規定同性成立婚姻關係
(B)專法只能規定性成立婚姻以外關係的伴侶或類似關係
(C)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在專法根據社會共識可用(婚姻),(伴侶),或其他類似關係
2.依據上述理由書之敘述,何者解釋為真?
(A)「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指的就是「婚姻」。
(B)依據大法官解釋,同性二人只能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不能成立「婚姻」。
(C)本提案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來達成釋字第 748 號所稱對於同性二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但是不包括讓同性二人「結婚」。
(D)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可以是(婚姻)(伴侶或其他足以代表字詞)
將專法限定為婚姻關係,大肆抨擊其他主張的人,還抹黑成分裂社會
這樣的政黨真是好棒棒
拜託,理由書是看不懂是不是?
看不懂就老實說,
公投題目的結果不會衍生成你的解讀!
又不是民意調查。
如果當初公投題目是你是否贊成「婚姻」只限定一男一女,那直接被中選會以違憲為由無法成案。
隨便講講 wrote:
1.依據公投結果,該如何解讀?
(A)專法只能規定同性成立婚姻關係
(B)專法只能規定性成立婚姻以外關係的伴侶或類似關係
(C)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在專法根據社會共識可用(婚姻),(伴侶),或其他類似關係
2.依據上述理由書之敘述,何者解釋為真?
(A)「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指的就是「婚姻」。
(B)依據大法官解釋,同性二人只能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不能成立「婚姻」。
(C)本提案不排除以其他形式來達成釋字第 748 號所稱對於同性二人「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但是不包括讓同性二人「結婚」。
(D)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可以是(婚姻)(伴侶或其他足以代表字詞)
將專法限定為婚姻關係,大肆抨擊其他主張的人,還抹黑成分裂社會
這樣的政黨真是好棒棒
而這次在公投中大獲全勝的幸福盟25日凌晨約0點左右也發布新聞稿表示,
感謝從連署提案到投票階段的每一位愛家夥伴。
呼籲未來政府在修訂相關法律及制定國中小課程時,
應絕對依照此次公投結果來執行。
婚姻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不應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
訂定同性家屬性質的「同性共同生活法」(非婚姻)
幸福盟表示,他們將成立「修法小組」,將用最快的速度將草案送進立法院,期盼立法委員看見民意的所在(公投的結果也反應人民對大法官748釋憲案的反對),盡速修法。
強調,幸福盟強調,他們絕對不是「反同」,
在推動愛家公投的過程中不同意見有許多對話的機會,
幸福盟都將之視為成熟社會進行的溝通,希望未來大家能更有共識,共同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
笑死人的愛家公投
被同志陰了
還真的是絕對不是「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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