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識的病人,醫生也能在法院認定他有精神疾病?

phS00313 wrote:
這種事, 不是專業 or...(恕刪)


丟什麼臉?

我和知覺失調病人相處了四十幾年
你懂的有我多?
他是這些藉口精神病,選擇性精神病的人,是的,他有思覺失調,但是他會買票,會上車,還會帶刀子…,還記得要把刀子拿出來捅人…,嗯!這個跟酗酒鬧事和吸毒的人有何不同,喔!有啦!酗酒吸毒倒是當下檢測得出來,他們都不可能以此藉口逃死。
可以逃死,那既然有這麼嚴重的精神病,弄個重癥精神病監獄吧!把這些藉口精神病,選擇性精神病的人,全關在治療院所裡,強製不準出院(等同無期徒刑),我想他們這種疾病要能證明自己好了,能出院了很難吧!以前社會可以這樣對付痲瘋病患者,現在是藉口精神病,選擇性精神病患者耶,為什麼不可以…?這很人道呀!有醫療耶…,是要按照醫療流程來的喔!比現行的規定還棒棒。
這些藉口精神病,選擇性精神病的人,放出去,誰能保證他們有就醫,有乖乖在醫院。
iamaminimalist wrote:
丟什麼臉?

我和知覺失調病人相處了四十幾年
你懂的有我多?


你要自己對號入座, 我也沒辦法

我引用你的話, 是因為, 你說的也是事實的一部分



ps. 請 看清楚, 想明白, 別人回文的內容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ps. 可不可以直接說重點(恕刪)


重點不就是1450不要臉...只顧著皇城和諧...其他全裝死...沒看見嗎?...
carloslie wrote:
重點不就是1450不要臉...只顧著皇城和諧...其他全裝死...沒看見嗎?...


感謝你, 說明你的邏輯



ps. 大家都看到了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醫生,不過是訓練有素的狗
不用常常嘴巴掛專業二字, 說久了就臭掉啦
lingsang wrote:
他是這些藉口精神病,...(恕刪)


用精神疾病去行使犯罪無罪權不一定每個法官都會買單,只是不判死刑是目前99.9%的法官的共識,大家罵的要死也一樣,現在整個司法體系的人都不怕被罵。
司法院統一回覆就是:臺端若有問題可以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幫助。
mindcry wrote:
醫師以後也會被AI取代,作為人類,我100%服從AI法官跟AI醫生的判斷
這次的判決是出於人類,不服氣的人很多..(恕刪)


AI法官是不錯的選擇,至少能統一法律見解,不會每個法官各自有自己的自由心證,然後每個法官永遠認為自己是對的,AI法官絕對不會出現這種事,強力支持AI法官。
法律人不想要陪審制,那應該會支持AI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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