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過李義祥吧。他只是運氣不好釀成事故!!

Gary2013 wrote:
「太魯閣號50人死亡(恕刪)
閉上您的眼睛,想想那兩位司機員,再想想那些罹難者,是您運氣好,都不是您的家人,您的親友.雖然台灣對工安沉苛已久,但整個共犯結構絕對要起底,從貪賄,監管,招標....一個都別放過.
很遺憾
以法律來說,故意或過失要看主觀犯意,新聞報導說李義祥救車失敗,工程車才會摔到鐵軌。以主觀來說,李不是把車開到鐵軌上,沒有主觀故意,只能從過失來論罪
現在業務過失殺人已經廢掉「業務」兩字,最後地檢署應該會用過失殺人罪起訴。

過失致死最高刑期才5年,這是沒辦法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
Gary2013 wrote:
「太魯閣號50人死亡...(恕刪)


就是有這種心態, 社會上才會到處都是李義祥! 😤
Gary2013 wrote:
回頭看看李義祥,
再看看自己及身邊的人,
多少人也是貪圖一時方便便宜行事,


已經有事證證明,李義祥假日跑去工地,是為了掩埋輪胎廢棄物。

李義祥載運廢棄輪胎的目的是要做無良土方掩埋

而現場早就堆置了大量輪胎,說台鐵跟營造單位不知情,絕無可能!

這種為了賺黑心錢,貪汙勾結最後釀成重大事故的事,樓主還能說只是「貪圖一時方便」?
照這樣講,李義祥要被放下,那平時的小違規、小臨停,更是應該放下不是嗎?畢竟停一下買早餐,沒有人因而死掉吧?
那些害死人的違停,一定是真的沒停好,要好好再教育
明知下方火車會經過
如果用怪手去處理滑落工程車
那過失或故意?
他就是台灣人不守法的寫照 到處違規路邊停車還理直氣壯
嚼檳榔 喝阿比 人後偷雞摸狗 捅出天大的婁子 散散漫慢 亂七八糟

這太多這種人了 應該炮決以儆效尤
超級小任任 wrote:
基本就跟闖紅燈被抓到嘆自己是運氣不好的邏輯一樣~

應該說成
自己闖紅燈撞死別人嘆自己是運氣不好
canydi wrote:
他就是台灣人不守法的(恕刪)


差得遠遠吧

違規路邊停車有幾個能停到鐵軌上的?
還有三寶 天兵 也一樣
又笨又勤快的人更是天理難容

個人覺得民族性的問題應該特別嚴格方式處理
比如某位地上市長 看了就賭氣 應當如何以儆效尤 殺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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