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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rtlins wrote:
蔡要拿哪個部分當作自己的博論代表內容,那是她的事,政大、教育部同意接受就好,輪得到你三十幾年後來多嘴多舌嗎?你當年的學術地位是什麼?現在的學術地位又是什麼?(恕刪)
開始亂扯了。。。。
請注意,蔡還沒對此做出回應,一切都是從你嘴巴說出來的,用你的說法,你當年的學術地位是什麼?這裡輪得到你幫菜多嘴多舌嗎?
蔡要如何回應,是她的事,我們拭目以待,我說的是你斷章取義,了解嗎?
原來要有學術地位才能發言。。。
就用你的道理好了,那請問你的學術地位又是什麼?
有比賀德芬、林環牆厲害嗎?
沒有的話,是否你就不能發言?
不要雙標,我等你的回答。
每個人境遇不同,學歷高也沒什麼,如果這是你想要的,學歷低的不能發言,你想要跟我比一比也行,大家把畢業證書和論文貼出來啊。
turtlins wrote:
你不用多費那麼多唇舌,你看過論文目錄了,你就誠實說一句:那個題目是不是蔡那本博論的Part Tow題目?有沒有造假?沒有吧。既然沒有,那就證明當年至少確實有這篇占了博論六成頁數的Part Two存在。(恕刪)
你在說什麼?
有人說這占了博論六成頁數的 Part Two 不存在嗎?
另外,主要問題是說你斷章取義和先射箭再畫靶。
誰說頁數多就贏? 就是該論文 "最精華的部分" ?
"Part Two, the main part of the theses, concentrates on the legal analysis of those issues mentioned above."
以上是蔡的原文,你只是看到那個字 main 就見獵心喜,寫出一堆作文。
先不說那字 main 的中文應該翻成 "主要" ,"主體" 還是單指數量多,蔡自己都說這部分的重點是在分析。
為什麼連整句話都不貼完? 是因為後面講的才是重點嗎?這不是斷章取義是什麼?
在看看 Part Three,她說 "Part Three, the concluding part of the thesis, has two chapters. 。。。。。 Finally, the candidate puts forwards her own proposal."
這是作者在做結論和發表自己獨特的看法,都要 "立言" 了,這還不是該論文 "最精華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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