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講話前後矛盾,她是歸化。

ccy4343 wrote:
Kake,你說:「你有證據證明蕭美琴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嗎?」一切都是蕭美琴自己講的,不需要別人提供證據來證明。

如果原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中途放棄,之後又申請的話,就是「回復」國籍。蕭美琴本來就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到了2002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然後放棄美國籍,這就是歸化。

蕭美琴最近有公開說過她從來沒有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

如果要繼續說蕭美琴是歸化中華民國,
就找出蕭美琴公開講過她放棄過中華民國國籍的新聞(不要找那個舊新聞),
或展示蕭美琴申請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的申請文件,
或展示中華民國政府取消蕭美琴中華民國國籍的文件,
你有嗎?
合理懷疑蕭父在美麗島事件中, 已經是美籍而無台灣國籍
不然為何其他台南神學院的人被抓, 蕭父卻能四處斡旋及救援

http://www.laijohn.com/archives/pc/Siau/Siau,Chun/memory/Ng.Pho/kp.htm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25919
sasamisami
蕭出生時有國籍就可以了
ccy4343 wrote:
如果在台灣出生的話,去戶政事務所報戶口自然就是中華民國國籍。

可是蕭美琴不在台灣出生,是在日本出生,是要經過申請才會有中華民國國籍,可是她父親可能有一些考量沒有幫小孩子申請。請回頭看我前面講的。



拜託!
樓主去看一下相關法規好嘛!
別一直瞎扯了.

你根本是國籍與戶籍攪成一堆.

簡單來說,
蕭美琴是父母去日本進修時在日本出生的,
她就是華僑,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華僑,
只是當時在台灣沒有申請戶籍取得身分證,
後來去美國居住.
沒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根本就沒有回復與歸化的問題,
她就是需要申請戶籍與身分證而已.

去看看法規好嘛!
蕭美琴有需要用歸化嗎?


redwarf
我沒看錯的話,八十九年二月九日修正施行實行前未滿二十歲才能合用第一款、第二款。也就是蕭女仕要45歲以下才能參考此法條吧
sasamisami
舊法只有父親算,母親不算。但蕭父有國籍,所以用舊法也算有國籍
銀河王 wrote:
她就是以前口誤而已


為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跑斷腿也是口誤?

你們綠的怎麼這麼會口誤?是因為謊話講多了容易口誤嗎?

sasamisami
不一定是口誤,說不定她跟很多人一樣,國籍戶籍傻傻搞不清楚
tgdlyg wrote: 蕭美琴是父母去日本進修時在日本出生的,

她就是華僑,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華僑

 你剛剛發的圖片用紅線畫出來的,那是指在台灣出生,只是條文沒有提到在台澎金馬出生這幾個字。


蕭美琴不在台灣出生,是在日本出生,是要經過申請才會有中華民國國籍,可是她父親可能有一些考量沒有幫小孩子申請。小孩子在日本出生,沒有提出申請那中華民國政府怎麼會知道有位小孩子在日本出生呢?是不是要有通靈能力呢?


又打個比方,今天早上要是有一位嬰兒遠在非洲某一個小國家出生,他爸爸是中華民國國民,如果沒有提出申請的話,中華民國政府會知道今天早上有一位嬰兒在那邊出生嗎?


要由小孩子的父母親提出申請,讓小孩子取得中華美國國籍。我簡單講一下流程,拿著在日本醫院醫師開的出生證明,經過日本法院的公證處,轉到中華民國外交部,然後申請人要去做文書驗證。經過文書驗證過的出生證明就拿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為中華民國國籍。要是沒有經過文書驗證的流程,直接把醫院的出生證明帶回台灣的戶政事務所是不受理的。原因是中途有可能偽造篡改。


不相信我講的話,可以上內政部(戶政司)網站寫信發問。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883662

這是隔壁棟的流程,在第9頁

small_white說的,你可以參考。

凡之夢田
人在最無意時,講的話通常是事實,當為了遮掩,只能扯謊,不然就是東躲西閃
法院很閒的,直接提出告訴就好了,再爭論也沒結論,上法院內政部官員就不得不謹慎,綠營最會告來告去,效果不錯,藍也該學學
凡之夢田
如果賴當選,上法院也會是證據不足...[偷笑]
hu4852
不然呢,如果藍當選,百分百證據足,那要這個政府何用?
這兩點都沒錯,她應該解釋一下2009的口述...
ccy4343 wrote:
第一、從來沒有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所以沒有回復的問題。

第二、因為母親是美國人,出生的時候確實是美國籍。美國籍在2002年就放棄了。
能夠報名參選僑選立委

就一定先有國籍

沒有選上立委可以取得國籍這種事

選上立委取得的是戶籍

蕭美琴2002年的說法,肯定是把國籍跟戶籍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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