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好3壞 wrote:行賄有誰不是說是政治獻金問題在有沒有對價關係 看清楚你PO的內文朱亞虎證實沈慶京並沒有要他向柯文哲行賄沒也有任何證據顯示行賄或收賄從頭到尾都是朱亞虎自以為......blablabla哪來的對價關係神明託夢說你媽是妓女也不用舉證了這就是綠圾司法
hakama99 wrote:今天朱亞虎在法庭上面清楚地說了:當初京華城提升到560,完全是因為監察院提出了一個糾正函。那個糾正函指出,台北市政府之前早就應該給人家回復到560,卻長期違法、消極不作為。 鐘小平、游淑慧出來下跪道歉
北檢有夠誇張,證詞都不用去求證的這不就擺明了北檢完全沒有證據證明柯文哲收賄= =完全憑朱亞虎虎爛的揣測言論去起訴柯文哲耶北檢可以這樣辦案哦?無恥到這種程度還有人說這個不是政治迫害,真的是司法墮落放出柯文哲啦,白關了快一年有夠扯
國家還要賠償柯文哲平白無故羈押這麼久浪費人民納稅錢做政治迫害下次選舉請下架民進黨冤獄賠償金額的計算,刑事補償法第1條第1款規定,依刑事訴訟法,無罪之判決確定前,曾受羈押,受害人得依本法請求國家賠償。再依同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其受羈押之賠償,依其羈押之日數,以新臺幣3000以上5000元以下折算一日支付之。羈押之日數,應自拘提、同行或逮捕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