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國追討新台幣4千500億元的可能性

賊美帝欺我台灣太甚

人人得而誅之

lawtaipei wrote:
查扣沒收犯罪所得,是普世價值。
連沒收幾塊錢也要在判決裡面交代,主文寫得落落長。
現在美國扣了詐欺集團那麼多財產,
這些都是被害人的錢,
不要跟我說刑法是國內法,
司法互助做假的就對了?


被害人???

國內並沒有被害者報案被太子集團詐騙

現在檢察官也只能就洗錢的部份辦案

你連被害人在哪裡都不知道

是要追討什麼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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