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好3壞 wrote:同意違憲宣告大法官最少須9人 別忘了 第一次大法官人選有一個是被民進黨給擋掉的現在不能開會 怎麼會全算在藍白身上?另外 明明有條正道可解就是總統 與藍 白各自協商,重新提名但是總統不提名這樣 總統才是癱瘓大法官的首犯吧
dgame wrote:別忘了 第一次大法官人選有一個是被民進黨給擋掉的現在不能開會 怎麼會全算在藍白身上?另外 明明有條正道可解就是總統 與藍 白各自協商,重新提名但是總統不提名這樣 總統才是癱瘓大法官的首犯吧 公平就是政黨比例提 大法官人選給立法院審賴清德只會選綠友友 被反駁後又不繼續提人選所以癱瘓大法官的本來就是總統然後現在三讀通過的法案 不副署 不宣告 直接說違憲除非賴清德自己就是大法官 不然他們根本就是屁~要合理 不副署不宣布 就快點提大法官人選 恢復憲法法庭 再去釋憲到底 三讀通過的法案是否違憲賴清德卓榮泰 才有理由不公布不副署不然違憲的 只有他們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