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我的事是當教訓沒錯,所以問題點是出在法院,要司法改革。
另外是買方以及房仲欺騙法官說我放鴿子,因此法官認定是我故意不讓買方看房違反誠實以及信用原則。
...(恕刪)
民庭法官沒輒吧
對方串供做偽證
法官無調查權亦不能對告訴人進行誘導式審問
這樣做會被對方律師打槍
只能依現有證據判
此外
你沒有拿出或拿不出來你並非故意放鴿子的證據吧
口說無憑啊
國民法官即使懷疑
也沒辦法做職業法官不能做的事
26日那天你沒錄音吧?
lovejerry999 wrote:
那12/28的完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