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の瞳 wrote:
你先確認監察院這個機...(恕刪)
是不是中立的標準都是你們訂的?
監院哪條說法不是事實?
租地違約是事實~
原先決定只租不售~關說之後改以低價出售是事實~
不採台糖內部建議8億7000萬價格為底標~反以公告地價6億2000萬是事實~
台糖內部認為此售地案會受到公部門質疑仍執意進行是事實~
關說者收受1300萬政治獻金是事實~
之後新官上任什麼事都還沒做~就有20萬金錶賀禮也是事實~
這些都能無視~一點懷疑都沒有~還能為貪官找理由也是事實~
先看藍綠再論是非~台灣永無翻身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