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台中市警察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以「狸貓換太子」手法,盜賣公有的百年老龍柏樹,換植小龍柏充數,居間中飽私囊2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定讞。
taiwan2008 wrote:林益世涉貪6300萬...(恕刪) 014不是判七年四個月?真不知法官是怎麼算的?貪污25萬,判12年,貪污6300萬的,判7年,意思是貪越多,判的越輕嗎?法官的數學有到國小程度嗎?
taiwan2008 wrote:林益世涉貪6300萬元判無罪,小警察貪25萬元判12年!台中市警察局新社分駐所前所長劉俊緯,以「狸貓換太子」手法,盜賣公有的百年老龍柏樹,換植小龍柏充數,居間中飽私囊25萬元,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重判12年徒刑定讞。 法官是說,依他小小的行政院秘書長的影響力,無法貪到6300萬,是以在國民黨的影響力才辦的到,黨內的職務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不算貪污,所以警察局長若貪2500萬,又有國民黨的職務,貪污罪就不會成立,所以有國民黨證加持,保證貪的理所當然.
sayhichiu4331 wrote:法官是說,依他小小的行政院秘書長的影響力,無法貪到6300萬,是以在國民黨的影響力才辦的到,黨內的職務不是公務人員,所以不算貪污,所以警察局長若貪2500萬,又有國民黨的職務,貪污罪就不會成立,所以有國民黨證加持,保證貪的理所當然. 連014行為時是立委還是行政院秘書長都不知道喔? 甚麼叫做有黨證輕判?去看吳乃仁和洪奇昌,拿了那麼多錢辦事還只判三年,現在居然能再審這才叫做黨證無敵
felicitas wrote:甚麼叫做有黨證輕判?去看吳乃仁和洪奇昌,拿了那麼多錢辦事還只判三年,現在居然能再審這才叫做黨證無敵 現在是DPP執政喔?原來吳乃仁和洪奇昌是領KMT黨證的DPP你這話不是自打嘴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