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太扯了.....現在都民國幾年了....部隊還在搞這套....不過新聞鬧大了....軍方應該沒得遮掩....想我以前.....退伍前2星期在做啥....放假啊....整整放了一個月.....我也是下士...也得罪士官長(上士)....差真多~~~
=^^= wrote:3.驗屍什麼的都是後話了,今天只要把最初下令的人找出來,開人評會的人找出來,所有有簽名、過章的人都找出來,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一起造假。只要當初營級沒發文,旅級沒會辦,文卷室沒有發文,一切都是非法,涉汲妨害自由、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 找出公文,有簽名的一個都賴不掉。還有健檢是誰簽得 名?
爆內幕的人士是指MP3被當作違禁品,為什麼新聞都刊登是抓到洪士官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那在返回營區時,照相功能手機應該會被暫時没收。手機被没收了,洪士官怎能發簡訊向政戰長官求救?以目前六軍團的能力,無法做假電磁通訊記錄,簡訊是那隻手機發出的?
Snoopy wrote:爆內幕的人士是指MP...(恕刪) 您忽略了....無照像...無記憶卡功能的手機....所以推論....mp3有儲存功能....違禁被沒收....手機沒有照相跟儲存功能....沒被沒收....又或許...借他人的手機等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