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茫遭撿屍 19歲嫩女竟 驚染《愛滋, 梅毒, 菜花》三種性病,「是臨床見過最慘的病例」

搞不好被撿屍也只是推託之詞
反正不愛惜自己或不對自己負責的女孩子就說都是別人的錯
愛滋空窗期有6個月

ebola01 wrote:
反過來想,她染病後...(恕刪)
更多時候,在夜店的朋友自己也醉到不行,想救人都沒法子...

seatree wrote:
把人丟在夜店隨便別人去撿,真的是什麼樣的人就會交什麼樣的朋友。...(恕刪)
『早撿早享受,晚撿享健保』
多思考 wrote:
這比陰屍路的活屍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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