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ya wrote:
現行退休制度是否有...(恕刪)


台灣的退休金制度真的要好好處理一下

最好請幾個保險公司算一下

算這個他們最強了

不是現在福利都用喊的

另外我覺得退休金應該統一標準

大家都試用同一套算法

繳多少錢 拿回多少

這樣大家就不會說閒話了

而不是現在 為了選票

退休金制度百百種

就弄出一套標準"勞動退休金"制度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Luckypro wrote:
退休才是問題的開始...(恕刪)


110-85=25 是一個粗略的算法!

如果是年資 35年或 40年的,在 110年退休,還是有 10年與 15年的舊制 18% 問題!

公部門退休條件年滿 50歲,年資滿 25年,就能退休!



如提高退休年紀為年滿 55歲,年資滿 25年,就能退休,

理應(在 25歲進入職場),服務年資已滿 25年,但年紀未達 55歲,實際退休為年滿 55歲,年資 30年退休(85制)!


如提高退休年紀為年滿 60歲,年資滿 25年,就能退休,實際退休為年滿 60歲,年資滿 35年退休(95制)!

(實際 85制 95制,不是這樣規範)

在 110年退休,除非碰上年資高於 25年以上者, 18% 舊制應該很少!

如果真的是服務年資 35年或 40年的,也該給這些人應有的保障!



如果 25歲進公職,服務年資 35年,退休時60歲,如以 55歲餘命 27.8年, 60歲餘命剩 22.8年.

如果 25歲進公職,服務年資 40年,退休時65歲,如以 55歲餘命 27.8年, 60歲餘命剩 17.8年.


算到餘命有些心酸! 一個人做到退休,還要為著餘命爭生存! 到底要做到死為止,還是要退休有餘命!

退休有餘命要靠什麼過日子?





我的飯碗好小 wrote:
畢竟公務員有法律規定不准兼差


其實公務員不准兼差真的有在執行嗎?

現任教師在外開補習班的大有人在。
前幾個月的新聞, 台北市統計在職公務員在外兼任公司顧問及負責人的也被查出不少人, 這是抬面上查的到, 跑不掉的, 抬面下做直銷傳銷或網拍或其他領現金的兼差根本無法查。

勞工雖然很多大公司也有內部法規, 不准兼差, 但真的有在查嗎? 除了傳直銷及網拍, 有體力及時間兼第二份工作的也不太多。
產線排班, 研發上班打卡, 下班責任制, 每天超時工作, 能排出時間兼第二份工作, 只能說神人。

若是無雇主的勞工, 那兼二份工作, 我相信應該不少, 如網路上最常見的, 白天早午餐店站煎盤, 晚上去牛排館洗盤子... 不勝枚舉。

討論這些實在沒必要。
會兼差的早就在兼差了, 不會兼差的, 廢除了也不會去。

saya wrote:
其實公務員不准兼差...(恕刪)


我個人覺得須要討論!

我已前上班有兼差,公司上層也多知道與允許.

公司找不到我的時候,我可能在兼差的公司,也可能模魚去了.

我不用為公司找不到我而去職!



後來公司上層鬧翻了,改組了!

公司找我去談,從今以後,我不能去兼差了! (那是敵方,與公司有競爭壓力)



雖然敵方公司說,可以來兼差,你就來! 不能來就不要來沒關係! 但薪水都有準備,每月都要來領!

我有去領幾次,後來想想,也不能丟掉大份的薪水來源,還是不敢去兼差了!


所以法律明訂你不能兼差,你要去,後果自行負責!

會丟飯碗與不會丟飯碗的問題!


clwu5724 wrote:
我個人覺得須要討論...(恕刪)


原來還可以這樣, 真的是什麼情況都有
廢除不得兼差也好, 把地下化合法, 免得擔心受怕
希望也賦予勞工合法兼差權, 免得到職時簽的一份公司條約, 「不得兼差, 查到無條件辭退... 」, 也讓勞工私底下, 下班後兼差怕怕的, 雖然一樣會兼差的照兼差, 沒時間的也不可能兼差

其實公家機關與私人機構最大的差異是
公家機關, 法令沒規定到的都可能可以做
私人機構, 法令規定到的才是你的權益, 沒規定到的都是公司施捨給你的, 可以隨時回收禁止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 幾年前網路流傳的某公司公告, 產線人員只能在早中晚各一次的休息時間內上厠所, 其他時間禁止上厠所。」

saya wrote: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 幾年前網路流傳的某公司公告, 產線人員只能在早中晚各一次的休息時間內上厠所, 其他時間禁止上厠所。」

(恕刪)


聽說的,在無塵室工作就是這樣!

因為上厠所要換衣服,要花很多時間.
退休制度本來就是要改,退休後人人生而平等,管你是總統,或是其他職位的人,只要退休,想領政府的錢就是領當年度最低基本生活費,用這個生活費就能反推到20歲成年後應該繳的保費,繳到65歲之後才可以領當年的最基本生活費 (依投保年資按比例領取,投保年資滿45年,才領的到全額)。

這是政府保障退休人士退休後的尊嚴,稱為國民保險金,每個人只要20歲~65歲繳的保費都一樣,經過精算與保障收益,計算到65歲以後,人人都領一樣的錢,就是最低基本生活費,這是第一筆退休金制度。


另一筆就是個人退休專戶,一樣是政府幫個人所設置的,你可以自提,雇主也必須強迫提撥,政府保障收益,然後設定何時可以開始提領,領到完為止,這是第二筆退休金制度,也是雇主幫員工設置在國家的個人退休專戶。


第一筆保障65歲到離開的基本生活費,依通膨通縮而變動,第二筆就是行有餘力,個人可自提,而雇主是強迫提撥,也就是退休後想過優渥的生活,就必須在個人專戶內強制提撥多一點的費用,因為第一筆是政府照顧所有退休人士的費用,每個都一樣,第二筆才是個人自己為退休以後著想的,需要自己努力去經營。

如此一來這樣的退休制度才不會倒,而且達到保障退休生活的最終目的。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luzibin wrote:
退休制度本來就是要...(恕刪)


那這個也要改一改,死了就不用領這些了!
clwu5724 wrote:
那這個也要改一改,死了就不用領這些了!

退休金跟撫恤金是不一樣的東西,
退休金有點像是年金保險,撫恤金有點像是意外險。
而且,因公死亡的人,一年能有幾位?
clwu5724 wrote:
那這個也要改一改,...(恕刪)


撫卹跟退休是不一樣的,以勞保為例,因職災死亡,是投保薪資的45倍,目前投保薪資最高是45800元,假設有勞工才40歲,因職災死亡,政府給的撫恤金就是201.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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